这些投资者通常具有一定的履职能力,能够通过委任董事长等方式参与到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内部管理架构,提升企业内在价值。
此外,战略投资者还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有条件给企业带来行业内领先的技术资源,或能为企业提供以较低成本获取相关技术资源的渠道。
带动企业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创新升级,从而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能够为企业带来国内或国际上领先的战略资源。
包括先进的管理经验、优质的客户资源、成熟的销售渠道等,加快推动企业长期发展,提升企业经营绩效;
最近三年未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也未因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二)战略投资者的特点
通常来说,战略投资者通常具备以下几种特点:
(1)业务发展与企业类似,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后通常能在业务领域产生协同效应;
(2)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与企业达成合作后能够通过派遣董事的方式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运用自身的经验帮助企业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追求长期利益。
战略投资者持股年限通常不低于五年,且其投资侧重于提升企业的战略价值,帮助企业巩固行业战略地位,从而取得长期战略收益;
(4)持股数额较大。
为了能对企业施加一定的影响力,战略投资者通常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会要求持有较大数额的股份,确保其战略投资价值能够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