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准静态过程、可逆过程与不可逆过程
(一)准静态定义:所经历的每一个状态都无限地接近平衡状态的过程。可以看成有一系列平衡态组成。
准静态实现条件:
1、在系统内外的不平衡势(如压力差、温度差等)较小。
2、过程进行缓慢、弛豫时间非常短。
3、工质有恢复平衡能力。
(二)可逆过程
定义:系统经历某一过程后,经原途径返回原来状态,使系统与外界同时恢复到初始状态,而不留下任何痕迹的过程,没有耗散效应的准静态过程。
可逆过程与准静态过程的关系:
1、可逆过程与准静态过程的差别就是有无耗散效应。
2、准静态过程是实际过程理想化,可逆过程是绝对理想的过程
3、可逆过程一定是准静态过程,准静态过程不一定是可逆过程。
(三)注意点:
1、可逆=准静态 没有耗散效应。
2、准静态着眼于系统内部平衡,可逆着眼于系统内部及系统与外界作用的总效果。
3、一切实际过程不可逆。
4、可逆过程可用状态参数图上实线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