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母系遗风在汉代似乎也并不鲜见。汉朝皇族的称号中常常冠以母姓,如汉景帝与栗姬之子刘荣曾称“栗太子”,汉景帝同母姐馆陶公主,亦从母姓,号为“窦太主”,汉武帝与卫子夫之子刘据曾称“卫太子”。
而汉代女性在再婚问题上,也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卓文君新寡,改嫁司马相如,后者因才华得到汉武帝赏识;汉武帝本人的母亲王太后,在嫁给景帝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和一个女儿;武帝外祖母臧儿嫁过两次,因此王太后和国舅武安侯田蚡是同母异父;武帝姐姐平阳公主先嫁平阳侯再嫁大将军卫青。
但如果要说汉代女性地位很高那就言过其实了,因为在经济方面,妇女完全处于劣势。汉初法律规定“为人妻者不得为户”,汉文帝曾“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女子只有在无夫且无子,作为户主的情况下才能分到皇帝的赏赐。在家庭中,儿子是父亲遗产的主要继承人,妻妾无法继承丈夫遗产,最多只能代管;女性因丧偶或离异,可以从夫家索回自己婚前带来的财产。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汉朝女性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比如卓文君得到父亲厚赠的一笔家财“厚分与其女财,与男等同”。
《汉书》和居延汉简显示,汉代女性的活动范围并不局限于家庭,除纺织缝纫之外,也承担部分田间山头的劳作,她们还需缴纳赋税、承担徭役。在经济凋敝、百废待兴时,女性对于社会生产的恢复起到了重要作用。汉朝女子有充当医生的,如义姁以医术得幸于武帝之母王太后;毒*汉宣帝皇后许平君的淳于衍,是太医署的女医。班昭不但续写《汉书》,还为后宫讲学、撰写《女诫》,她可算是中国早期的女性知识分子代表。出身白富美的卓文君更是当垆卖酒,顶着才女的名头从事起了餐饮业。
故剑情深故事中的女主角许平君,在宫廷斗争中被女医淳于衍毒*
可是另一方面,汉代社会对女性行为的约束却越来越明显,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和东汉班昭的《女诫》,为女性“行为模范”设计出了一套样本。汉代官方也有褒奖贞节妇女的记录,但这样的范例还不具有普遍性。
魏晋南北朝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大动乱的时代,也是精神高度自由和开放的时代。女性自主择偶和再嫁司空见惯,文学作品中不少描述男女交往的句子,“天不夺人愿,故使侬见郎”,“男女共游宴,黄花生后园”。再嫁女性遍布各个阶层,曹丕的甄皇后、刘备的穆皇后、孙权的徐夫人,都是再嫁之身;蔡文姬滞留匈奴生下二子,归汉以后改嫁董祀。
曹氏父子爱人妻?
这一时期,有一位传奇女性不得不提,那就是北魏的冯太后,她曾两次临朝称制,执掌权柄达20 余年。在她的全力支持下,北魏孝文帝开展“太和改制”,进行汉化改革,对当时北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夏秋/时拾史事原创)
北魏孝文帝改革,对均田制中女性的土地所有量做出了明文规定: 每一个成年女性有露田二十亩,麻田五亩,倍田二十亩,非麻乡田为四十亩,奴婢也是如此,对于寡妇守志者,免课且同样授田。女性的私有财产也是受国家法令所保障的,经济地位的提高直接决定了妇女在婚姻自主权、财产继承、私产处理方面有比较大的话语权。
北魏冯太后
唐朝时不时有人会讲,唐朝妇女的地位非常高啊,武则天为代表的一批贵族女子是当时女权主义者的代表啊。等等,你们到底对唐朝妇女地位有什么误解?
首先要看这些妇女处在什么样的社会阶层。武后“内辅国政数十年,威势与帝无异,当时称为二圣”,后来更是登基做了皇帝。皇室贵族女子不乏公开参政的,上官婉儿得到中宗赏识,令其“专掌制命”;“太平、长宁、安乐、宜城、新都、安定、金城公主并开府,置官属”。太平公主更是直接参与了皇权的更替,倚仗光复唐室的功劳,显赫一时,“仪比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