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妈说要推动票据法修改,那么和北子一起开开脑洞,票据在我们看来需要改点什么呢?一起来聊一聊。
《票据法》修订可以改点啥
1、要补充电票的规则。
96年票据法只针对纸票,导致现在出现一些在电票体系下的纠纷,比如线上追索和线下(起诉)追索、电票信息的所谓变造等等,找不到较高层级的规则。法院在审判的时候,各地法院出现了针对电票规则不同的态度,有的会参照,基于商事规则、商事习惯、或法律协议等;有的法院就直接不予参考,仍然坚持(“AOMAN”)按照原来纸票时代的理解去判决,出现一些各地相互矛盾的判例。
2. 回归票据“无因性”本质地位
96年票据法的出台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时期,各项制度、信用、规则完善阶段,对于保障和加强票据流通根本的“无因性”,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比如要求票据行为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券债务关系”,这也像一道特有的枷锁加载在“票据”头上20多年。在票据融资支持实体的过程中,经常成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拦路虎。
现如今,随着技术发展、经济发展需要,同时相应制度完善(比如电票全流程监控、票据信息披露、供应链票据产品等),票据的本质“无因性”是时候可以回归本来的地位,对于仍然在强调票据基础关系的条款予以罢黜。
《票据法》修订可以改点啥
3. 完善票据融资功能,增加远期商业本票
长久以来,我国的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主要由商业银行来判断各个企业能融多少钱,有多大风险,这中间有利有弊,这里不赘述。
而企业用自己信用,在直融市场上由市场来评估或自己叫卖,由不同风险偏好的机构、产品、个人来自主选择或分散投资,这样的产品还是相对较少的。家长总是担心孩子被骗。
作为有3-4百万家企业使用的票据,如果给予一种远期融资工具,远期商业本票,一定程度还是有利于简化融资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振市场活跃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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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的,还有哪些呢?北子今天累了,下次再写吧,大家也可以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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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学习一下资本规则的变革!加油吧!
来源:北子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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