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因交通事故造成多处受伤,伤残赔偿金却被保险公司打了折;在调解方案被拒后,短短半个月时间,赔偿年限又因长了一岁而缩短……近日,77岁的逄先生拨打本报助老热线,寻求帮助。
交通事故受伤 伤残赔偿金被打折
今年1月3日,逄先生的老伴丁女士在经过市北区上海路与馆陶路交界处时,被一辆面包车撞伤。“当时脊椎断了一截,腰椎也断了一截,腿部髌骨骨折,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逄先生告诉记者,老伴住院期间共花费近4万元,尽管交警部门认定这次事故为面包车司机全责,但在此期间肇事者却从未出现过。“我每月就只有4000元的退休金,还有大病,老伴也没工资,所以当时那些钱都是问亲戚借的。”
4月初,太平财险工作人员和逄先生取得联系,协商伤残赔偿金的事宜。“当时保险公司和我们协商的是母亲的伤残程度按九级来计算,对于这个标准,我们是认可的。”逄先生的儿子说道。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根据伤残赔偿金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赔偿指数×赔偿年限。具体来说,若年龄低于六十岁,则赔偿年限为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逄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母亲当时68岁,生日是5月23日,根据标准赔偿年限是12年。“从他们4月14日联系我,一直到5月15日才给出具体的调解方案,包括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和交通费,共计185147.15元。”对于调解方案,逄先生的儿子表示并不接受。
逄先生的儿子说,不接受的主要原因是伤残赔偿金在原有计算标准的情况下打了九折。“这个九折,据对方说是保险公司的规定,但没有法律依据。我跟他们商议不要打折,就按照正常12年的赔付,那个工作人员说好,回去给申请。”
过完生日 赔偿年限被告知缩短
逄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在这期间,他多次和工作人员联系,但都没有得到答复。直到5月29日,太平财险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到他,说已经申请不打九折了,但丁女士已过完生日,赔付年限要按照11年标准来重新计算。
这样的结果让逄先生一家特别气愤,认为是保险公司故意拖到母亲过完生日。虽然极不情愿,然而,经济压力最终让逄先生接受了新方案。“我们毕竟对这一块也不懂,害怕再拖会更少,而且向亲戚借的钱也要还,思前想后,我们就在6月8日,签了这份协议。”逄先生说,签完协议后,他们很快拿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184207.01元,但他们却越想越觉得不对。
听完逄先生的诉求后,记者根据逄先生提供的办公电话,联系到了太平财险,并获知了当时负责的工作人员黄先生的电话。但当得知记者来意后,黄先生以“不方便”“我现在在开会”“我最近都在外地”为由挂断了电话。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查询联系上了太平财险办公室。约一小时后,黄先生给记者打来了电话。
黄先生表示,正常理赔要在受伤后6个月左右,经专业鉴定机构按照交通事故的鉴定标准出具鉴定结果才能进行,考虑到逄先生家的实际经济困难,这个事故理赔提前进行。“在没有鉴定报告之前,都是协商,这个伤情构不构成伤残都是协商出来的,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也不是获赔者说了算。”
对于记者提出的是否有意拖过丁女士生日的问题,黄先生表示,在第一次调解方案被拒绝后,公司上报申请也要有个流程时间,但本意都是抱着为客户负责任的目的。而对于为什么会打九折一说,黄先生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发生交通事故 应去专业机构鉴定
对于保险公司的做法,北京天驰君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官颖浩表示并没有异议,“法律规定的是伤残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但如果没有伤残鉴定报告,那就是从签协议之日算。过了生日,少了一年,这是合理的,因为只有签了协议,双方都认可了,才算生效。”
官颖浩表示,老人家属当时没有预计到年限的风险,也没有向专业人士咨询,所以,造成的结果是对他不利的。而对于保险公司对理赔金打折的做法,保险公司也有他自己资金换算的标准,他抓住受害人想尽早拿到钱的心理,会让受害人做一个让步。但最终是否打折,还是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协商。
官颖浩律师建议,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拨打交警电话,去医院做全面的诊断;如果肇事机动车逃逸或未缴交强险且无赔偿能力,受害者家庭又困难、没钱救治,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交警部门一般会让保险公司先给医院打钱,自己安心去养伤。在交通事故6个月后,可以去专业的鉴定机构做伤情鉴定。“我们一般会让受害人和机动车驾驶人一块去共同选定一个鉴定机构,这样两边都认可;如果单方委托去做,保险公司一般会不认。这样的情况下,会诉至法院,法院通过摇号确定的鉴定机构,双方就必须要认可。”
此外,如果老人对保险理赔不满意,可以上银保监会投诉,最直接的办法是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判决。 本报记者
编辑:臧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