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一谈到情节的时候,我们心中所关注的是:作家对于从一个(真实的或想象中的)情节中引出来的一些事实如何加以选择和安排的问题——而这篇小说的统一性和旨趣,就是由这种选择和安排所决定的。所以说,情节无非就是对于动作富有意义地加以使用而已。一篇作品的讲述人,不管他是随便闲扯也好,还是在一本正经地写一部小说也好,不可能把情节中所包含的许许多多事实通通都用上去,他必须选择他觉得对他特定的目的有用的那些事实。
讲故事的人认为,事实有两种用处。一个事实(不管它是真实的或想象中的)只要内容生动(那就是说,足以激发人们的想象来接受这篇小说),那它就是有用的。一个生动的事实,可以突然使我们觉得整整一段叙述都是真实可信的。一个事实只要能直接或间接地表明这篇小说中所遵循的发展线索(那就是说,只要它能表明一个事件如何导致另一个事件,或者这些事件的运动过程意味着什么的话),那它同样是有用的。生动性和旨趣——这些就是选择有用的事实时的两块试金石。但是这两种特性极容易消失。生动的细节一抓住人们的想象力,就能产生一种特别鲜明的色调,即一篇小说给人们的“感受”,而这种“感受”,这种氛围,就是表明小说含义深邃隽永的一种要素。
所以说,我们只要一检验小说,就会不断地遇到有关事实方面的一些问题。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事实呢?是什么东西使得作家采用这些事实,而拒不采用别的一些事实?而选择了别的一些现成事实,又如何会变成一篇截然不同的小说?(记住:一个事实在这里可以是想象中的。)
要回答这样一些问题是很复杂的,但这些问题却值得深思。它们可以指引我们去理解一篇小说的全部意义。
一个作家在选定了他所需要的事实之后、随之而来的是先后次序的问题。到此刻为止,我们所想到的情节,就是指它在外部世界所有错综复杂的细节,它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按照它们真实的年代先后顺序排列的。然而,许多小说——实际上,严格地说,包括所有的小说——不管怎样,在这个现实世界上认为一个情节所具有的那种严格按照年代先后排列的顺序,反正都被打乱了。举个例子来说,没有一个作家可以将同时发生的两件事情,同时写到他的作品中去。他在叙述时的顺序,应该是自己主观决定的。再举一个例子来说,一篇小说的开端,可以(或者是不可以)碰巧和它所表现的这个情节的开端完全吻合:这个情节也可以使我们置身于正好是事情的中间那一段,随后,再一段接一段地使我们又回到那个情节的开端部分。或者还可能将各个时期错综复杂地都交织在一起。
也就是说:凡是动作的所有事实,情节并没有全部采用;而且按照年代先后排列的顺序,也已经被打乱了。因此,情节就是一篇小说中所表现的那个动作的结构。它代表了讲故事人对他那个动作中的事件如何加以处理的一种方法。
在讨论一个情节的性质时,我们必定要接触到统一性和旨趣这两个问题。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特别是在提到情节的时候)再研究这些问题。
当我们说“一部小说”“一则故事”或“一个情节”的时候,我们就本能地包含了这样一个完整的概念。我们所指的就是,许多组成部分,亦即形形色色的个别事件,都已经结合在一起了。首先,就有因果关系这个问题。在任何一篇小说中,我们都指望能发现从一件事情引起了另一件事情。如果说我们根本发现不了它们之间所包含的任何合理的关系,如果说反正什么“逻辑推理”关系都不存在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失掉兴趣。每一篇小说一定要指明它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主要实质,因为小说本身就是某一个作家在说明你如何才能理解人的经验的一种方式。
新媒体编辑:何晶
配图:出版书影、画家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