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很多人都觉得买车要趁早,有些人名下甚至登记有多辆机动车。
但是,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上的名字就是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吗?
别着急下定论,让我们了解下清流法院审结的这起确认车辆所有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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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7年1月,吴某与陈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以男女朋友名义开始同居生活,2017年2月,陈某筹集了20.1万元向他人购买了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二手车销售发票登记的货车买方为吴某,货车也登记在吴某名下,但货车由陈某经营运输。
2019年2月,吴某与陈某结束同居关系,吴某要求陈某归还货车并支付货车使用费,遭到陈某的拒绝,吴某遂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