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过保险的朋友都知道,签合同的时候要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信息,
这些信息在保险合同中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个人利益。
但很多人为了省事,随便填写,后面发现造成了很多麻烦;
也有人完全没搞清楚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人的区别,最后发现买的保险赔不了。
有个在保险公司做理赔的朋友,跟我说过一个看起来匪夷所思的案例:
2019年,老王作为投保人买了一份意外险,被保人填的是自己的儿子;
过了两年,老王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之后找保险公司理赔。
很明显,老王不是这份保单的被保人,是无法获赔的。
保险合同中,到底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人有什么区别?三者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怎么填更合理?
今天,奶爸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0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关系和区别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关系,简单来说就是,
投保人花钱给被保人买保险,被保人如果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死亡、伤残、疾病等)时,保险公司把钱赔付给受益人。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是如何定义的:
1、是什么投保人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也就是说,投保人就是交钱的人,支付保费的人。
投保人是保单的主人,拥有退保、变更受益人、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那么哪些人可以成为投保人呢?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
其中的自然人是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读懂合同,有能力支付保费。
这里要注意的是:
未成年人,有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不能做投保人。
法人则是企业单位等,最常见的就是企业给员工买了团体意外险,企业就是投保人。
2、是什么被保人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被保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也就是说,被保人是被保护的那个人,也就是受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人的健康状况或者生命关系着合同的存续与否。
他们以其财产、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被保人只能是有生命的自然人,可以是成人,也可以是儿童,如果是儿童,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投保。
要成为被保人,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格”就是身体状况。
以重疾险、百万医疗险等为例,
身体没有问题可以按照标准体承保,但有些情况可能被加费,如果能被加费承保,说明保险公司还愿意承担这个风险,这是最好的结果。
还有可能会被延期,观察一段时间再决定能否承保。
3、什么是受益人
受益人是在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形后(比如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条件时),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的人。
在人身保险合同当中,生存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
比如: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重疾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等,活着的时候就归被保险人享用,这个权利归被保险人。
身故受益人则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
如果被保人或投保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被认定为受益人指定不明的情况下,
被保人死亡后,保险理赔金将作为被保人的遗产,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由被保人的继承人获得,
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就是法定的。
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的区别、权利和义务,奶爸整理了一张表格,帮助大家理解:
02投保人、被保人、受益人怎么填更合理投保人和被保人的设置,相对来说很好理解,简单来说:
保单掌控权想给谁,谁就做投保人;
想用这份保单保障谁,谁就做被保险人;
另外,投保人也可以同时是被保人,即自己给自己投保。
当然,如果是买年金险、增额寿等储蓄型保险,会涉及到谁做投保人,最终能获得的保单利益更高,
投、被保人的设置有一些技巧。
而保单受益人的设置,则尤其要注意,
一般来说,我们更建议大家指定受益人。
因为,保险有个很大的好处,
就是在保险金分配上,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
比如说买一份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险,
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而是默认法定受益人,将来会按照继承程序进行分配,理赔金可能给到投保人不想给的人,
同时情况更复杂,手续也更繁琐,法定继承人可能有多个,必须集中一起理赔,如果有受益人去世,还需要相关的死亡证明。
如果指定了受益人,投保人就可以把财富定向传承给想给的人,钱给谁、给多少都明确在保险合同里。
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相关纠纷,理赔效率更高。
同时,通过事先的保单架构设计,还可以实现债务隔离的功能,
如果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则身故理赔金被当做遗产继承时,要优先偿还被保人的债务,剩余的部分才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关于如何指定受益人,已经投保了,想变更受益人,不知道怎么操作,
可以。
03奶爸总结希望大家看完这篇文章,都能更加清楚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关系,它们的权利和义务。
买保险的时候,合理设置这“三个人”,
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保障好自己想保护的人。
更多关于投保人、被保人及受益人的设置技巧,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