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4月29日讯 (记者 李梦盈 王梦青) 近日,市民向中国山东网反映称,渤海十九路以东北外环北侧滨州宏达加油站存在使用塑料桶加油,并载离加油站。滨城区应急管理局表示,加油站只允许使用金属桶,原则上不允许售卖散装汽油。
市民赵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宏达加油站加油时,看到一辆红色私家车后备箱载有两个“塑料桶”,加油站工作人员用加油枪直接给桶内加油,随后车辆载着两桶汽油驶离加油站。
“都知道汽油与塑料桶产生摩擦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现在天气这么干燥,万一发生危险怎么办,再说了车辆加油不是只能在加油站里面加吗,怎么还能装桶里带走?这加油站也太不负责了,以后我们怎么还敢放心加油。”赵先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宏达加油站,其工作人员称,他们加油使用的是树脂桶,而非塑料桶,并未能出具该车主购买散装汽油的证明。
就此事,记者联系到滨城区应急管理局,其工作人员表示,加油站不允许使用塑料桶,规定可以使用金属桶。且只能在加油站内加油,购买散装汽油,要到属地派出所开具散装汽油购买证明。
截至发稿,该局工作人员回复,目前暂无证据证明该加油站存在直接向绝缘性容器中加注汽油的行为。对于该加油站售卖散装汽油一事并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