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决05-1、05-2和表05-3表是支出明细表,其中财决05-1表反应基本支出、财决05-2表反应项目支出、财决05-3表反应经营支出。
(1)上述三张报表是审核的重点,要注意单位经济分类科目使用的规范性,同时要结合单位填报说明、审核模板进行审核。
(2)填报口径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注意8栏“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9栏“职业年金缴费”,仅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缴费,个人缴纳部分别列入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反映。
(3)注意本年的05-2表需要分项目填报,一项目一填报。“二级项目代码”“二级项目类别”“一级项目”3个栏次,项目资金未实行该管理方式的,不必填报。二级项目名称要统一规范。
(4)注意各经济支出分类大类下“其他”支出,占各大类支出30%以上的,单位应在核实性公式出错说明中进行说明。
各类下“其他”项的口径把握:
①15栏“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等。
②43栏“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注意:转拨资金应填列此栏并说明收款单位及资金用途,若转拨资金到最底级单位,可根据收款单位使用资金情况直接细化支出明细,不再填列此栏。
③55栏“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④73栏“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反映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其他款科目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不包括对企业补助)。
⑤90栏“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资本性支出其他款科目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⑥93栏“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除资本金注入以外的其他发改部门立项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对企业的补助。
⑦99栏“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除资本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费用补贴、利息补贴等之外的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5)重点注意区分“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和 “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同时注意本表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与06表全表的区别和对应。
(7)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经济分类科目:
①7栏“绩效工资”:行政单位有下属事业机构执行绩效工资管理的,要在报表中如实反映为绩效工资,同时应在填报说明当中说明下属事业机构的名称。
②6栏“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30栏“被装购置费”:该科目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海关等单位的被装购置支出。其他预算单位一般不应发生。
④35栏“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有业务工作设备的预算单位(如广播电视局、医院、消防、殡仪馆、研究所等的业务车船设施),该类设施的燃料费可列此栏,其余费用(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列41栏“其他交通费用”。
⑤40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仅用于反映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⑥41栏“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⑦52栏“助学金”:一般仅应教育部门填报。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院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⑧91-99栏“对企业的补助(基本建设)”和“对企业的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单位要避免将转拨资金误列此栏,如核实后确属补贴资金,要检查小类(91栏-99栏)是否归集正确。
⑨56-60栏“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单位填报此栏,应与归口管理业务处(科)室人员核实债务情况。
⑩100-102栏“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支出。一般预算单位一般不应有。
⑾应注意107栏“其他支出”不允许有数。
财决06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情况,根据单位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并分项目逐一填列。
(1)“二级项目代码”、“二级项目类别”、“一级项目”3个栏次,项目资金未实行该管理方式的,不必填报。
(2)从财决06表开始,要注意区别项目资金财政拨款结转和财政拨款结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0]7号):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根据这两项资金定义,绝大部分单位都应列财政拨款结转而非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不应为负数,“结余分配”应为零;
(4)注意科目名称(二级项目名称)填列的规范性。
(5)财决06项目名称应同财决05-2表保持一致。
财决07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等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
1、9栏“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0栏“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本栏数字应与财决F03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中“机关运行经费”衔接一致。
3、本表“年初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不应为负数。
财决08、08-1、08-2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