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期
从现金流上看,项目建设期内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是资金需求最大的阶段,项目公司成立初期到位的项目资本金自然难以满足需求,需要继续对外融通资金,较为常见的融资工具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贷款(包括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PPP项目专项债、融资租赁等。
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是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
资金来源: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
资金成本:一般是作为补贴,无偿使用,没有资金使用成本
资金期限:财政专项资金无需偿还,没有期限要求
优点:相较于其他融资工具,财政专项资金一般作为财政补贴进入项目公司,没有收益和使用期限要求
缺点: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程序、拨付、监管较为繁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且金额有限。
具体形式
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生态环保、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满足要求的项目会有一定额度的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PPP项目融资难题。
1.生态环保
财政部财监[2009]74号文中所确定的17类中央政府公共投资资金可纳入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支出,分别为:污水管网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病险小型水库治理资金、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污染防治资金、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资金、汽车下乡补助资金、农村环保资金、节能技术改造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小农水补助资金、扶贫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产业化项目资金、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
本轮PPP兴起初期,得益于纳入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支出的污水管网建设补助资金支持,生态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回报更有保障,加速落地,实现跨越式发展。
2.地下综合管廊
为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4年12月,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其中,直辖市每年5亿元,省会城市每4亿元,其他城市每年3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被彻底点燃。
3.海绵城市
为促进海绵城市建设,2014年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在政策的催化下,海绵城市建设站上风口。
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是针对单一项目公司进行贷款的,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与社会资本隔离,是国际上常用的项目融资方法。
资金来源:银行资金、信托资金、企业委托资金等。贷款方通常来源于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企业等。融资方可以是单一机构,也可以是多家组成的银团。
资金成本:在基准利率(五年期以上利率4.9%)下浮10%至上浮30%。
资金期限:最好不超过10年,也可全程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