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人想要熬夜,不过是想多活一会儿
对于很多人来说,每天不是有24小时
如果10点睡,他这一天就只活了两个小时
如果12点睡,他就只能活4个小时
如果2点睡,他就能活6个小时
而比较科学的回答是这样的:
“报复性熬夜”是我们造的一个新词。很多人白天工作太多太忙,时间都被别人占去,晚上就不想睡觉,这就是“报复性熬夜”。对“报复性熬夜”的人来说,这是一天当中最后一道仪式感,是无比珍贵的心灵港湾——在夜晚这个属于自己支配的时间,或者夜宵配个小酒,或者游戏打到手酸,或者追剧补漫画...哪怕明明困得厉害,也得听两段郭德纲,刷刷抖音,熬到两三点睡觉才踏实。
你说熬夜伤身体,谁不知道呢。
大家也清楚,熬完夜迎接自己的是第二天更严重的疲惫困倦,以及皮肤老化、黑眼圈...但奇怪的是,明明什么都懂,我们依然乐此不疲的在报复性熬夜。
这是为什么?“报复性熬夜”的爽感,其实来自一种“补偿心理”,
属于自我防御机制的一种。按照个体心理学开创者阿德勒的说法:当人们因生理或心理问题感到受挫,便会不自觉用其他方式(或在其他领域)来弥补这种缺憾,缓解焦虑,减轻内心不安。当我们总要花费大量时间用于工作、处理和别人的关系、甚至处理恋爱矛盾时,留给自己一个人的时间便少得可怜——说白了,也就只剩晚上仅有的几个小时。为了”补偿“,我们便容易疯狂熬夜,希望通过熬夜弥补这一天的遗憾,对生活表达一种无声的反抗或不满。作为一种心理防御机制,寻求“补偿”自然是有好处的:它能成为维持心理平衡的内在动力。
但补偿也分不同类型:消极性补偿,例如事业失败却通过家暴获得成就感;积极性补偿,例如通过努力学习提升气质克服容貌的不足;过度补偿,例如为了夺回失去的时间加倍熬夜。“过度补偿”,往往其实无法给人真实情景的安慰。我们会越来越惧怕第二天的到来,等到第二天如约而至时,自己也没力气承担熬夜的各种后果,第二天晚上,只能继续通过报复性熬夜寻求心理的“补偿”。
长此以往,还可能造成“睡眠相位后移综合征(简称DSPD)”,一种慢性睡眠紊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