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个小故事:
有一天,陈某人正在街上走着,忽然从我旁边冲过来一人把我手机给抢走了,然后我大呼“抓小偷啊,抓小偷啊!”我这一呼喊正好吸引了在不远处办案的警察叔叔,他们迅速出击,抓住了那个偷东西的家伙,并把我的手机还给了我。
在我对警察叔叔感激涕零之时,抢我手机的那位忽然疾呼:“我是这里的省长,你们不能抓我!”然后这人就被押走了。结果就是他不仅官位没保住,人还被抓了进去。
当然了,上面的这个故事肯定是我虚构的。可是如果这个案件发生在唐朝,结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了。
因为,抢我手机的那人或许根本就不会受到处罚,而且就算是处罚,也肯定是很轻的处罚。
我想,你肯定会说:“什么?唐朝这么强盛的国家怎么会连这点法制思想都没有呢?你不会是在骗我们吧?当真以为我们没读过书?”
确实,但凡是上了个初中的同学都知道,唐朝可是中国历史上最为鼎盛的一个时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佳话连我们现代人都难以企及。
然而,虽然唐朝确实强大,不过无论唐朝有多么强大,它也是封建社会,在法制上面对于封建贵族肯定是有“偏爱”的,而我们要说的,就是一个为了维护贵族阶级地位的封建制度——“官当制”。
所谓官当制就是为官之人犯罪之后,可以用官位来抵挡罪刑的制度。是不是听起来就觉得很奇妙?小脑瓜子嗡嗡的?不过也确实,这官当制在今人看来着实荒诞至极,不过在当时确实盛行一时,成了封建帝王维系统治,拉拢人心的关键工具。
关于官当制度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不过那时的官当制度还不叫官当制度,而叫“爵当制”。
当年,商鞅为了激励战士奋勇*敌,便以军功论爵位。简而言之,就是你在战场上*了多少人,回到军营里面你就可以按照所*“人头数”获得多高的爵位。(当然了,前提是你能活着回来,你要是直接在战场上嗝屁了,怎么给你封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