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鲁生认为,要处理好国际层面的权益保护。要补全版权立法缺失,解决版权流失问题,以中国方案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要强化版权转让问题处理能力,增强确权与授权能力,积极“走出去”对接世界,提升创意产业国际竞争力。建立专门性国际组织解决权益保护问题,汇集政府、机构、高校、企业等力量,形成系统完备的办事机构,吸纳有条件有意愿的机构与个人力量加入,共同促进全球民间文艺版权保护。
潘鲁生强调,赋能创新发展是权益保护的关键。权益保护应该成为系统性保护的落脚点。权益保护从寻求版权保护、积极注册商标、注重专利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保护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在系统性保护中具体应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中要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培育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活化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合法有序交易传播机制、激励奖励创新机制、宣传与普法机制5大机制的建立实现权益保护。权益保护旨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新发展,为系统性保护实现质量、效益、动力全面变革提供中心线索。高度重视产权保护问题,在探讨权益保护各层面力量提升中,适应国家战略与现代化发展,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现代机制,鼓励创新,打造文化名片,推动中国文化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