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九族"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更是一个司法学概念。在平时可能根本没有人能想起来"九族"这个概念,可是一旦这个概念被想起来并被用上之时,那就是平地起惊雷的天崩地裂之时。
"抄家""灭族"史不绝书。说到"灭族"一般就是"诛灭九族",其最直接的目的就在斩草除根,彻底除去子报父仇、孙报祖仇的实力和人脉。显然"灭族"之举就在于不为自己留下一丝一毫的后患。历史上的赵氏孤儿大复仇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在众义士的相助之下,赵氏孤儿成功脱逃,这就为日后的"大报仇"奠定了基础。基于这样的教训,从秦始皇开始,中国就有了"族诛"的残酷刑法。
那么,何谓"九族"?对于当事人来说,他的"九族"又都是哪些人呢?关于九族,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说法。
三字经对九族的说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从秦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汉时大夫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古文说构成了宗法伦理的基础。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郑玄笺:"九族者,氢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
但许慎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即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妻族二则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此种说法说满足了封建统治者利用血缘姻亲关系实现对本阶级及整个社会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统治者在赏赐、惩罚、屠*时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说的。《汉书.高帝纪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龄《箜篌引》诗:"九族分离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
方孝孺
出于内心的恐惧,古代的统治者甚至发明了"诛灭十族"。所谓"十族",就是在当事者的九族之外另加上当事者的门下学生。明成祖就曾诛*方孝孺及其"十族"。史*载,因方孝孺案连坐被*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
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