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龚律师:
我在柳州一家国有公司工作。我与丈夫都是90后,结婚后已生育一子。现在,我和丈夫都想再生个女儿。请问,如果我们生育二孩,能够享受多少天假呢?
读者覃女士
覃女士: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2年3月24日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7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5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25天;夫妻双方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10天。职工享受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建立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比较全国各地的规定看,广西对夫妻生育子女给予的假期是比较多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生育二孩可以享受产假168天,你丈夫则享有总计30天的假期。另外,在第二个孩子满3周岁前,你和丈夫每年还各有10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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