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康市出台公筷公勺规范使用指导意见,全面推广公筷公勺使用。指导意见对公筷公勺的使用范围、制作标准、配置要求、使用要求、卫生消毒和宣传引导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公筷公勺的使用范围为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农村家宴中心及其他集体用餐场所。公筷公勺必须与个人餐具在颜色、长短或材质上具有相对识别性的明显区别,材质应符合GB4806.1-2016规定的质量要求,公共场合使用的公筷公勺应在显著位置印烫明显的“文明公筷”“文明公勺”或“公用”等字样。一般而言,公筷长度为27厘米或30厘米,颜色不同于个人餐具颜色,可使用绿色或白色,公勺长度应大于20厘米。
在配置方面,原则上倡导“一人一公筷(勺)”、“一菜一公筷(勺)”。餐饮单位集体聚餐时,应根据就餐人数摆放公筷公勺或每一菜品摆放一双公筷(一只公勺)。家庭日常用餐可在托架上或餐盘内摆放一副或多副公筷公勺。单位食堂(场所)或公务用餐,原则上实行分餐制。每2-3道冷菜配一份公筷公勺,需使用刀(叉)的应配置公用刀(叉)。
餐饮服务单位工作台应设置公筷公勺专用存放区域,且有明显标识。每张餐桌上应摆放文明用餐提示卡。公筷公勺使用后应放回原处,就餐人员若误将公筷公勺作为个人餐具使用,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更换。用公筷公勺取菜宜适量,不将菜品返回餐盘。不用公筷公勺随意翻拌,使用公勺舀汤应避免汤汁溢出。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时,应使用公筷公勺。餐饮服务单位清洗、消毒的设施设备应放置在专用区域,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公筷公勺的清洗水池应与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分开清;消毒后的公筷公勺应符合GB14934的要求,存放于专用保洁设施,并标注消毒日期。
此外,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大堂、餐厅醒目处设置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内容的公益广告,在餐桌上放置公筷公勺的温馨提示台卡或提示牌,餐桌、餐盘上可印制公筷公勺的宣传标语和图案。服务员(或宴会承办者)应主动宣传和引导顾客使用公筷公勺,介绍公筷公勺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