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培武是昆明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民警,1998年4月被指控是*害妻子(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警察)和同车男子(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凶手。凶案发生5小时后,一无所知的杜培武突然被警方带走审查,从此失去人身自由,被判故意*人罪(死刑)。根据王达人、曾粤兴在《正义的诉求:美国辛普森案与中国杜培武案的比较》一书中的记载,杜培武在此期间遭遇严重的刑讯逼供,整个案子同时存在现场勘查记录无签名、使用测谎仪结果作为审判证据等重大疑点。2000年6月,昆明警方破获一个特大*人盗车团伙,该团伙犯下十几条命案。其中一名案犯供述,1998年的这起*人案是他们所为。真凶、曾是云南铁路警察的杨天勇等人就此落入法网。关键物证“枪”躺在杨天勇的保险柜中。云南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告杜培武无罪。图为杜培武被宣判无罪后在医疗期间接受媒体采访。
而在1998年,轰动一时的云南“杜培武冤案”暂告一段落后,杜培武对他的冤案是这样看的:
我只希望“杜培武冤案”永远成为历史,如果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个人所遭受的苦难还是有价值的,毕竟在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也需要有人作出牺牲。
这正好是与美国人截然相反的一种价值观念。可是,当这种令人尊敬的价值观被一些人滥用,把杜培武的灾难理所当然地当作“交学费”时,这就是在践踏法律,践踏司法公正,践踏社会正义。
追求公平和正义,是人类共同的美好理想。一个维护正义的社会,依靠公正的法律的支撑;保证法律的公正,依赖于执法者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和对法律的崇敬。世界会有这一天吗?
本文经中国法制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授权整合自《合理的怀疑:辛普森案如何影响美国》《正义的诉求:美国辛普森案与中国杜培武案的比较》。摘编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取。前两节作者:艾伦·德肖维茨;后两节作者:王达人、曾粤兴。
整合丨罗东
编辑丨西西 吴鑫
校对丨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