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美国2009年仅电影票房一项就达到299亿美元。英国则预测其创意产业经济总量将在2013年突破850亿英镑 (约合1283亿美元)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垄断国际文化市场, 美国、西欧和日本的跨国公司占据了全球文化贸易总量的2/3以上。
因此, 我国影视产业出口虽已取得突出的成绩与提升, 但在海外的影响力与竞争力仍有待加强。形成这一状况重要的原因之一在于我国部分影视作品的题材、立意没能实现民族文化资源与人类共同终极命题的切合。
本文将着重探讨我国影视作品如何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既保持本土文化特色同时兼顾与世界文化的融合沟通, 使地区性、民族性的文化符号国际化。
一、影视作品跨文化传播的异质性影视作品跨文化传播尽管以画面、影像为主要传播符号, 具有便于全人类共同理解的优势, 但与同文化传播相比, 其突出的一个特点 (与其他媒介的跨文化传播相同) , 是传播方与接受方文化共享性差。
文化共享性指的是人们具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和特征, 即人们对同一客体给予和拥有共同的编码。而跨文化传播中的双方则是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主体, 其各自文化中的认知体系、规范体系、社会组织、物质产品、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的符号系统不尽相同, 甚至差别很大。
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一方人形成一方文化。不同国家、地域的居民, 为适应自然环境、满足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需要而长期形成不同的文化积淀, 包括社会风气、自然环境、物质生活、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等。
传播学研究表明, 共通的符号、共通的经验范围与畅通的媒介渠道是跨文化传播得以顺利进行的要素。共通的符号, 是指共同的语言符号, 这是沟通中传情达意的基础与前提;而共通的“经验范围”这个概念是1954年传播学大师施拉姆在《传播是怎样进行的》一文中引入的概念,
即“stored experience”, 它指的是人的政治立场、文化背景、民族心理、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等。由此概念可以知晓, “经验范围”的实质就是“文化”。施拉姆指出, 只有参与的人在共同享有的经验范围内, 传播的行为才能够发生。由此可见, 文化对接成为跨文化传播有效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跨文化传播的编码及符号学理论根据麦茨的电影符号学理论, 可以将电影文本分成三个部分, 它包括:一、视听部分, 建立在直观元素之上, 包括语言、行为、景观、构图等视听符号;二、故事部分, 建立在第一层之上, 通过视听语言构成一个连贯的、具有意义的故事;三、深层结构。文化背后的信仰体系、社会价值、道德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