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文章根据退休战友方智军口述自己的亲身经历整理,个别细节有虚构,请仔细辨别。文章不收费,5秒广告后正常阅读不用退出。】
我1980年入伍,1982年9月考上南京工程兵学院,军校毕业后我探亲休假,在生产队长作媒和见证下,我终于和残疾的邻居女孩结了婚!
人与人相遇是一种缘分,而和女邻居童晓梅的携手一生,则让我感受到不离不弃的幸福!
1 “弃婴”成邻居姐姐
以下事实,是父母后来告诉我的。
1962年春天,母亲已经怀上了我,一天,父母一起去供销社买完东西回来的路上,经过一个路口时,发现大棵树下有一个竹筐,父亲走近一看,却发现竹筐里面放着一个红碎花小棉褥,父亲好奇地打开褥子,里面竟然是一个女婴。
父亲的惊叫引起了母亲的注意,母亲上前细看确实是一个女婴,她们翻遍了竹筐,里面只有一个纸条,上面写着1962年2月13日出生字样,再无其他东西,父母连忙四处寻找,四周空无一人。
荒野,大树,路口,除了稍微带点寒气的春风外,那里再也没有看到其他人。
走,担心孩子遇到意外,毕竟这里以前曾有狼和野猪出没,万一遇到野兽,这孩子不就惨了吗,眼看着快到中午,人烟会更稀少,万般无奈,母亲只好抱起女婴,父亲拎着那个竹筐回到了家中。
见到爷爷奶奶后,父母详细叙说了半路遇到女婴的经过,爷爷奶奶仔细看着女婴,反复看着手中的纸条,思量半天后说,这孩子估计是人家扔的,小褥子是这一带农村人家常有的,纸条上看不出其他信息了。看得出来孩子的亲生父母决心不要这孩子了。
下午,邻居奶奶、婶婶们来了一波又一波,看着这个襁褓中的女婴,揣测着孩子的身世,但都不知道附近谁家最近生过小孩……
然而,关于女婴的去留,父母则闹起了矛盾,父亲说家里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老三(指我)秋天就要出生了,现在捡一个别人的孩子,咱养活不了这么多孩子,还想把孩子放回大树下。
但是,母亲却死活不同意父亲这么做,母亲说,咱们在路边捡到这姑娘,说明咱们家和她有缘,不就是家里添一张嘴吗,咱们少吃点,就能养活这个女娃了,爷爷和奶奶也同意母亲的意见,说女娃毕竟是一条命,如果放回去有个三长两短,咱一辈子心都不安,但是,父亲始终不想收留这孩子。
然而,就在我们家为孩子的走留伤脑筋时,隔壁童叔叔夫妇却来到我们家,他们说家里只有三个男孩子,没有女孩,如果我们家不要这孩子,可否把她让给他们家,说着,童叔掏出了他身上仅有的12元钱。
父母互相看了一眼,考虑到家里人口多的情况,孩子也有了好的去处,父母没要童叔叔的钱,就把女婴让给了童叔家。
两个月后,没人来家里认领女婴,童叔叔就到大队部说明路上捡到女婴的情况,村里决定把这个女婴的户口上到童叔叔家,童叔给她取名童晓梅。
9月2日晚上,我出生了,父亲给我取名方智军。
2 为救我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