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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要素式审判在商事审判中的应用#
要素式审判围绕“要素”开展,强调对“要素”的收集和应用,较传统审判方式更为集约、高效,受到法官、当事人及律师的欢迎。但由于存在某些误区,要素式审判在商事纠纷的处理中运用较少,尚未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和价值。那么,要素式审判究竟是什么?是否适合在商事审判中开展?又如何在商事审判中开展?
本期,我们邀请到上海法院“十佳青年”、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李非易,他从要素式审判的概念、运行机制及实践效果谈起,揭示了要素式审判与商事审判“天然适配”的底层逻辑,在此基础上帮助我们了解并掌握从设计要素表到制作要素式文书的要素式审判全流程。
李非易,复旦大学法律硕士,现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商事速裁团队负责人、法官。曾获评上海法院“十佳青年”、上海高院直属机关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审理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海法院“四个一百”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等。
什么是要素式审判
要素式审判是指对固定案情的事实和法律要素进行提炼,就各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重点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并撰写裁判文书的审判工作方法。一般而言,包括生成要素表、进行要素式庭审和制作要素式文书三个阶段。
作为审判方式的一种,要素式审判的特别之处在于“要素”。要素是构成客观事物必不可少的最小单元,而司法审判中的要素就是涉诉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部分。要素一般包括事实要素和法律要素,可谓贯穿于要素式审判的始终,其收集有赖于要素表的生成。
要素表是提取特定类型纠纷要素后按照一定的逻辑设计,可在类案审理中反复使用的表格。要素表由各方当事人填写,完成将具体主张与抽象要素进行配对的过程。法官通过对比各方填写的要素表,即可迅速抓取个案争议事实从而识别争议焦点,并在此基础上,审查争议法律事实,依据相应法律规范得出裁判结果。
由此可见,要素式审判运行的逻辑基础是通过填写预先设计的要素表抽象出个案争议要素,最终向相应法律规范所包含的法律要素涵摄的过程。
以要素式审判试点中出现概率较高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例,原告的诉讼请求集中于损害赔偿,涉及的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无外乎事故概况、相关部门责任认定以及赔偿内容。要素分布相对简单,且存在单层化特点,即通过对要素的逐一确定即可得出个案结论,要素表可以快速明确案件争议点,帮助当事人理清审判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