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为一人的情况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一式两份递交给法院,每增加一名被告,应再提供一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
04案件受理阶段
此处分为现场立案的案件受理与网上立案的案件受理
一、现场立案
对于现场立案,如果连材料不全,工作人员将会一次性告知您需要哪些材料,此时需要您返回后补全相关材料后再来法院立案。对于材料齐备,符合立案材料的情形,工作人员会接受材料,予以立案,并向您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网上立案
注册账户并在网上提交完毕相应立案材料和信息后,一般无法立即获知是否立案成功,需要系统后台分配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才会予以立案处理,此时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才能得到结果。若立案不成功,工作人员会在系统内留言,告知您立案失败的原因及缺什么材料,您随后补全后重新提交即可。
05 缴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
在原被告双方没有事先约定诉讼费用分担的前提下,一般由原告先行垫付,最终法院会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适当比例的划分。立案成功后,法院一般会要求在7日内缴诉讼费,请务必时限内缴付完毕,否则将视为撤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81 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案件依据*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06 诉前调解
目前司法实践中,为了繁简分流及矛盾消除的基层化考虑,都会事先询问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若原被告双方皆有调解的倾向,则在分配法官即开庭之前,会事先由人民调解员主持一轮调解。调解不成,在进入下一步的诉讼程序。
07 等待分配法官、被告答辩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正式立案后,法院会生成案件的案号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举证期限和诉讼须知。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并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但需注意,被告此期间不提交证据材料,很有可能是计划于开庭时进行证据突袭(证据突袭就是把重要的证据先藏着,不让对方知道。等到关键时刻突然出示给对方看,对方没时间准备如何来应对,就有败诉的风险。),特此留意。
08 准备开庭
当分配审理法官后,一般法官助理或*员会与当事人沟通开庭日期。确定日期后,法院会邮寄(或通过邮箱电子送达)开庭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同时,如果被告有提交答辩状或提供了新的证据材料的,法院也会提前邮寄一份给原告,或者电话联系原告到法院领取被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