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二年(83)全国基本统一,经过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努力,全国的耕地面积迅速扩大。纳税田亩数,康熙五十一年(1712)比康熙二十二年增加23%,至雍正四年(1726),则比康熙二十二年增加60%。此时耕地面积已超过明末耕地面积20.6%。耕地面积的迅速扩大,反映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业生产的发展还表现在粮食产量的普遍提高以及高产作物的普遍种植。由于兴修了农田水利,并且采取了精耕细作,单位面积的产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南方的水稻产地,一般亩产二三石,多者达到亩产五六石,甚至七八石。特别是江南地区试种双季稻以后,亩产提高几乎一倍。康熙时期,在北方的京、津地区试行旱地改水田种植水稻,一些南方水稻产区的农民,到北方推广水稻种植技术。随着种稻技术的提高,北方水稻产量也不断提高。安徽农民还在高阜斜坡种植旱稻,也提高了产量。
高产作物,特别是甘薯和玉米的普遍种植和推广,以致成为我国南北方广大劳动人民的主要食粮,这是清代前期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