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鼎革之际,历史借农民战争、民族战争之手,冲击了原有的生产关系,造就了大量自耕农和自耕农化的佃农,为明末在土地兼并、自耕农*、税源枯竭、重征加派的恶性循环中窒息的社会经济打开了一条生路。尽管劫后余烬未消、满目疮痍,平三藩,国家仍处于统一战争之中,不可能真正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
但是,清初保护发展自耕农经济的政策,如承认既成土地所有权事实 “藩产更名”、“屯田归县”、“奖励垦荒”、等仍然发挥了作用,广大农民从向地主交纳包括赋税在内的地租的佃农,上升为拥有自己土地、只向国家交纳赋税的自耕农,不但增加了生产劳作的积极性,而且大大减轻了负担,提高了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以饱满的生产热情和辛勤劳动,推动了清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奠定了经济腾飞的基础。
一、农业生产的变化农业是清代多数人口所从事的主业。乾隆年间,全国人口突破了三亿,号称天下已无不耕之土、不毛之地,这对于农业发展来说,其意义是巨大的。
农业生产有三个环节。一是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二是农作物品种的选择和推广;三是农作物的耕作管理。
二、土地的开发利用清代土地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开发和利用。随着清初社会经济的恢复,人口激增、生存竞争激烈。清统治者将垦辟土地,作为解决人口压力的主要途径:奖励垦荒,放宽起科年限,许民赴边就食,新疆招民屯垦,直到以立法形式变相承认民间隐匿不报的地土,进一步放宽对新垦地亩的升科“各省丈量田亩及抑勒首报垦田之事永行禁止,违者以违制论”《大清律例通考》。至于新垦山头地角零星田土,更明令改免升科。
大量人口在求生和政策的驱使下流向关外口外的边疆地区及黄河长江中上游的丘陵地带生活,垦辟了那一带广袤的土地,而原产粮区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地区的农民则将田头地角、宅前屋后的所谓“十边地”垦辟出来加以利用,致使“地无弃土”。
这些,成为了清代农业发展基本的条件和雄厚的基础。
三、选择和推广优良品种清代用传统方法选育出很多农作物良种,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官修《授时通考》有水稻良种3429个,谷子良种251个,小麦良种30余个,大麦良种十余个等《中国清代科技史》,康熙皇帝自己也曾在宫中用十余年时间,反复试验,培育出早熟的优良稻种“御稻米”。
清代前期,农作物品种方面最重大且最具革命性的事件是在全国推广了海外高产农作物品种,如番薯、玉米、马铃薯等。
番薯又名甘薯、番莳等,明朝时从菲律宾、文莱传入,然未普及。乾隆中叶为接济北方受灾地区民食,以山东易州、河南怀庆为中心试种,但薯秧每年要从福建运来,方法繁复不便,损失很大。乾隆五十年,福建80多岁的老人陈世元,自愿携带薯子、仆人前往教种,著《金薯传习录》,清高宗乾隆特加褒奖,给了他举人称号,并下诏倡导种植。从此番薯在北方就地留秧,大量推广。
玉米也是16世纪前期引进的农作物品种。直到乾隆中期由于巨大人口压力造成的移民大潮,方将适合山地种植的这一品种迅速推广,在极大的范围内掀起了种植高潮。
番薯、玉米等品种抗干旱、耐贫瘠、适应性强、种植方法简单,“蔓延极速”,“ 入地即结”,能够在包括北方广袤地区在内、砂砾丘陵山头地角等几乎所有土地上种植,且产量极高,“每亩可得数千斤,胜种五谷几倍”,“亩收数十石”,“胜种谷二十石” 陆耀《甘薯录》。
这些高产作物平时活口,歉时救人,成为清代农民主要种植和食用的农产品,也成为清前期人口飞速增长的重要基础。
四、农作物的耕作栽培管理耕作上,清前期地窄人稠的南方,更加讲求精耕细作,集约式生产。南方注重“三耘”,即耘三次《杨园先生全集》,“三荡”,即于插秧后一月之内荡三次。 “犁以三覆三率”,“去草务尽,培壅甚厚”。浙江嘉兴府种田“宁可少而精密,不可多而草率”。肥以三次为准,锄以四次为常。并创造了各种复种套种、多熟轮作等方法。广东珠江三角洲自明中后期创造的“桑基鱼塘”此时更加完善和发展,在保持自然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农牧桑渔相结合,和天时尽地力,达到、并代表了中国传统农业技术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