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拆迁时,拆迁双方负责人应该到场监督。
特别是作为被拆迁当事人,我们在拆迁现场可以尽可能保证拆迁行为的透明公开,避免拆迁对我们的其他财产造成额外损失。
如果拆迁双方当事人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可以通过采取委托代理人的方式在现场进行拆迁公证。
拆迁过程中也有很多必要的手续需要办理。
首先,拆迁方应该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拆迁资格证明,同时提供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县级政府部门发放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作为被拆迁当事人,我们在签订拆迁协议后,需要向拆迁办提供我们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拆迁房屋的产权证明和土地使用证等等。
如果我们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应该出具《授权办理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