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广西南宁某地的陈先生,经营着一家注塑真空电镀企业,手续齐全,由于企业规模扩大,厂区从原来的地方搬到现在的厂址。
2018年8月环保大督查,陈先生的企业被举报,环保部门以其无环评手续为由将其关停。
据了解,新厂房是陈先生从他人手中租赁的,且房东在建厂时已经过土地及建设规划审批。
搬来之前陈先生申请过环评,但是被环保部门告知以其所在地块不属于工业用地为由不予办理。
律师分析
实际办案过程中,环保部门以土地不符合环评办理要求为由拒绝办理环评审批的情形很多,结合本案来说,土地属于工业用地是否就是办理环评审批的前置程序呢?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申请环评都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报告(含本单位基本情况、申请内容和与申请内容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情况的简要文字说明);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表》;
(3)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企业法人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4)工作场所证明(房产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
(5)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劳动关系证明;
(6)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等的复印件;
(7) 单位和个人相关业绩证明(提交的数量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最低要求即可):①单位业绩:证书有效期内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②个人业绩:证书有效期内与评价范围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存档件首页、人员名单页和批复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再来参考一下申请环评要满足的要求:
(一)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乡镇建设等规划,并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二)符合产业政策;
(三)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四)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在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六)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
(七)矿产资源采选类项目符合就近建设并满足区域生态有效整治和恢复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所以,由以上申请环评所需提供的资料和要求来看,申请环评并没有相关对土地性质的具体要求,那么是不是说申请环评对土地没有相关要求呢?
虽然没有对工业用地的具体要求,其实细想一下,最起码不能违法用地,不能占用耕地或者基本农田,不能在自然保户区内建造工业厂房。
也就是说要区分土地性质。本案中陈先生属于租赁厂房,并不属于新建项目,且该厂房在建厂时已经过土地及建设规划审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建设规划。所以该案中环保部门以不属于工业用地为由显然于法无据。
根据目前我国的规定,环评是第一审批权,相对来说,与土地没有很大的关系,环评文件只是对地上项目进行环境方面的评价,对用地性质不做评价的,也就是说,如果土地不合法,环评依然可以通过。
再者说,一般在办土地审批手续前,环评手续是前置的,相关部门会让企业先提供环评审批手续。
所以说,该案中以无环评为由关停只是恰逢环保督查,地方政府对企业一刀切关停的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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