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一名包工头承包工程后亏损90 余万元,连工人工资都发不出,鹤城区司法局凉亭坳司法所“出手”协调,包工头拿到补偿23 万元,解了大难题。
2017 年6 月,罗某以招投标的形式自愿报价与张某签订了关于凉亭坳乡某村安置房建设合同书,双方签订合同后,罗某按照合同约定施工,2017 年11 月工程顺利竣工。罗某因急于上工程没有把原材料和人工工资上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盲目签订了合同,导致房屋造价大幅上涨,亏损90 余万元。由于工程已经完工,原材料供应商和施工工人没有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天天找罗某索要材料款和工资,而罗某无力结算。面对巨额亏损,罗某无奈之下找到张某,要求张某除了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外再补偿46 万元用于材料款及民工工资支付,张某觉得补偿太高,便找到鹤城区司法局凉亭坳司法所寻求帮助。
鹤城区司法局凉亭坳司法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觉得纠纷涉及金额较大,又牵涉到材料供应商和几十名民工工资,必须高度重视。为此,司法所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一方面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另一方面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几轮调处,双方在平等、公平、自愿的前提下,最终以张某另外补偿罗某23 万元达成协议,该纠纷顺利化解。(黄兴 刘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