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安全通过交叉口方法
(一)通过交叉口要求
1.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的交叉口时,应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2.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口时,应减速慢行,确认无行人、非机动车或其它优先通行车辆时再行通过。
3. 机动车通过交叉口遇有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紧急车辆通行,应减速或停车让行。
4. 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口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可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可穿插等候的车辆,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5. 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
(二)安全通过交叉口方法
1. 有信号灯控制交叉口
●机动车通过有黄色闪光警告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遵循以下操作:
a) 进入交口前降低行驶速度降低,车速不宜超过30km/h;
b) 选择目标导向车道,按照6.3.2变更车道的方法转入导向车道;
c) 左右观察,遇有行人、非机动车或其它优先通行车辆,继续减速或停车让行;
d) 车辆应匀速通过交叉口,直线进入交叉口对面路段对应的直行车道,左转弯车辆应沿着道路中心点左侧通过,右转弯车辆匀速驶入右侧路段外侧机动车道。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通过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遵循以下操作:
a) 进入交口前降低行驶速度降低,车速不宜超过30km/h;
b) 选择目标导向车道,按照6.3.2变更车道的方法转入导向车道;
c)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交叉口内施划有左转弯或直行待转区的,进入待转区;
d) 遇到放行信号时,应按照放行的方向指示信号灯通行:
i.直行方向指示信号灯亮起,直行车道上的车辆匀速通过交叉口驶入前方相应车道,交叉口内施划有导流线的,应按照导流线指示方向行进;
ii.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亮起,左转弯车辆沿交叉口中心点左侧或路口内左转弯导流线行驶;
iii.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亮起,右转弯车辆匀速驶入右侧路段外侧机动车道。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通过无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遵循以下操作:
a) 进入交口前降低行驶速度降低,车速不宜超过30km/h;
b) 选择目标导向车道,按照6.3.2变更车道的方法转入导向车道;
c) 遇停止信号时,直行车辆和左转弯车辆依次停在停止线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右转弯车辆前方无阻碍时,可右转通行;
d) 遇放行信号时,直行车辆匀速通过交叉口驶入前方相应车道,交叉口内施划有导流线的,应按照导流线指示方向行进;左转弯车辆沿交叉口中心点左侧或路口内左转弯导流线行驶;右转弯车辆匀速驶入右侧路段外侧机动车道。
2. 无信号灯控制交叉口
机动车通过无信号灯控制也无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口,应遵循以下操作:
a) 进入交口前降低行驶速度降低,车速不宜超过30km/h;
b) 选择目标导向车道,按照6.3.2变更车道的方法转入导向车道;
c) 左右观察,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i.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应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ii.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iii.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iv.向对方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d) 车辆应匀速通过交叉口,直线进入交叉口对面路段对应的直行车道,左转弯车辆应沿着道路中心点左侧通过,右转弯车辆匀速驶入右侧路段外侧机动车道。
3. 环岛
机动车通过环岛时,应遵循以下操作:
a) 进入交叉口前轻踏制动踏板,将速度降低至交叉口限速规定范围内,未标明限速值的,不宜超过30km/h;
b) 观察左侧已在环形交叉口内行驶汽车的动态,根据情况控制车速,选择切入时机,必要时应停车让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c) 进入环形交叉口后,应按照绕环形交叉口逆时针方向的顺序前行,同时注意右侧来车;
d) 准备驶出环形交叉口时,应开启右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变更到外侧车道,驶出环形交叉口,回正转向盘,关闭右转向灯,保持合适行驶路线和速度。
4. 铁路道口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铁路道口,应遵循以下操作:
a) 遇有前方是铁路道口时,提前将速度降至30km/h以内或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范围内;
b) 遇有铁路道口栏杆关闭、红灯亮起、道口管理人员示意停止等信号时,应依次在道口外停车排队等候;
c) 铁路道口栏杆开启、红灯熄灭或道口管理人员示意可以通行时,驾驶车辆以不高于30km/h的速度稳定通过,不可再轨道区域内变速、制动或停车。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的铁路道口,应遵循以下操作:
a) 遇有前方是铁路道口时,提前降低速度,到达停车线时应立即停车;无停车线时,应停在距离轨道线5米以外的地方;
b) 按照先左后右的顺序观察铁路线上有无火车通过。有火车正在通过或即将驶近时,应停车等待;无火车通过时,驾驶车辆以20km/h左右的速度稳定通过,不可再轨道区域内变速、制动或停车。
7进出高速公路驾驶方法
(一)驶进高速公路
1. 驾驶人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遵循以下操作:
a) 进入收费站前,应观察收费站前的限速标志、收费车道上方的指示标志和灯光信号,将车辆速度逐步降至规定范围内,根据收费车道允许通过车型、己车类型、是否ETC等情况对应选择进入相应车道;
b) 驶入收费车道时,应依次排队前行,按次序交费通行。设有ETC的收费站,持有电子标签的车辆应根据限速标志标明速度行驶,匀速通过收费站;
c) 进入收费口时,应尽量靠近收费亭,使驾驶室门窗与收费窗口对齐,进行交费、领卡或交卡;
d) 交费、领卡或交卡时解开安全带的,应再次检查确认安全带系好,及时驶离收费站。
2. 驾驶人驾驶车辆进入匝道前,应仔细观察匝道前方指路标志,按照标志指示方向进入对应匝道,将速度控制在匝道限速范围内。
3. 驾驶人经加速车道进入高速公路主线,应遵循以下操作:
a) 在进口匝道与主线交汇处,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b) 车辆驶入行车道之前,应先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行车道上的车辆,正确估计车流速度,根据车流情况确定汇入车流时机;
c) 观察前后车辆,车流密度较小时,沿着加速车道迅速将速度提至与主线车流较为一致的水平,宜选择60-80km/h的速度;
d) 待平行车辆驶过,轻打转向盘驶入行车道,并与后方车辆保持合适距离。
(二)驶出高速公路
1. 驾驶人驶离高速公路时,应根据高速公路右侧的为2km、1km和500m及出口预告标志四个阶段的提示进行操作:
a) 遇有2km预告标志牌后,应做好驶出准备,不在最右侧车道的变更至最右侧车道;
b) 遇有1km预告标志牌后,应在右侧车道跟车行驶,不应超车;
c) 遇有500m预告标志牌后,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向后方车辆示意即将驶离高速公路的意图,做好进入减速车道的准备;
d) 遇到出口标志时,向右转动转向盘,进入减速车道,关闭转向灯,利用行车制动并配合发动机牵引制动使车辆减速,在到达匝道时逐步将速度降至匝道限速范围内,通过匝道后进入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
2. 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错过合适出口,不应有紧急制动、停车、倒车、掉头、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带等行为,应继续向前行驶至下一出口驶离。
本篇术语解释
1.前视距离 Front view distance
驾驶人向前方观察的距离。
2.纵向安全距离 Longitudinal safety distance
机动车前方和后方留有的保证安全行车的距离。
3.横向安全距离 Lateral safety distance
机动车左右两侧留有的保证安全行车的距离。
4.映像 Image
驾驶人在后视镜中观察到的其他物体形成的物像。
参考文献
- 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 GB 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GB/T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
- GB/T 18344 车辆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