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驾驶牵引车保险公司怎么赔,实习期开牵引车保险赔不赔

首页 > 车主 > 作者:YD1662024-02-01 01:51:45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南京某运输公司的一名驾驶员,在实习期内开着牵引车上路,车后还拖着一辆挂车。发生事故后,他和运输公司被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可这名驾驶员觉得自己的车投过保险,应由保险公司理赔。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名驾驶员明知自己还处于实习期,却拖着挂车上路,应与运输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无需理赔。

2020年4月,赵某驾驶自己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追尾,致使对方司机受伤,两车受损。经过交警部门认定,赵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受伤司机徐某向自己投保的A保险公司申请理赔,A保险公司在赔偿徐某3万损失后,将赵某、赵某挂靠的运输公司、运输公司所投的B保险公司一起告上高淳区人民法院,要求追偿。

B保险公司在庭审时辩称,赵某在实习期内驾驶牵引车,造成损失,不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而赵某则表示,运输公司为他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不予理赔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赵某的驾驶证明确载明:“增驾A2,实习期至2020年10月20日”。事故发生时,他明确知晓自己正处于实习期。A保险公司在支付赔偿后有权在赔偿范围内向赵某追偿。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由运输公司与赵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保险公司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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