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法律人张祚海,专注交通事故、工伤等法律问题,主要研究人体损伤的鉴定与赔偿问题。希望我的文章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一、首先明确一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导致的外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根据该标准规定,目前没有单独将内踝、外踝的骨折作为评残的依据。但是在十级条款中如果符合以下两点就可以符合十级伤残:1、踝关节功能障碍程度达50%以上。2、踝关节形成创伤性关节炎。
二、简要分析以下如何确定伤残等级。踝关节功能障碍程度需要将健侧与伤侧进行对比,健侧指的是未受伤的一侧踝关节,伤侧指的是受伤的一侧踝关节,主要看两个功能即踝关节的跖屈和背屈,如果两侧对比伤侧丧失达到了50%以上就符合十级伤残,达不到50%就不构成伤残等级;另外,下肢大关节形成创伤性关节炎可以评定十级伤残的,需要在伤后很长时间才能表现,如果不着急的话,关节面不平整可以等到1年左右确认是否形成创伤性关节炎,这个情况是实践中经常被忽视,如果踝关节功能障碍程度未达50%,又忽略了自己的创伤性关节炎,是不是很亏?一下子10万元左右的赔偿金就没了。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赔偿项目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评到十级伤残,且年龄在60岁以下,一般情况下按照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10万元左右的赔偿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具体数额一定要根据实际一项一项去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