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许损害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村民建房不能影响邻居的采光、通风等权益,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公共利益是指符合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事物或活动。
- 不许擅自扩大宅基地面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翻建房屋的面积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宅基地面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一般在100-200平方米之间。
- 不许违反建筑安全规定。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翻建房屋需符合建筑安全要求,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在翻建房屋前,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和证件;在翻建房屋过程中,应当按照审批文件和证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在翻建房屋后,应当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应的验收文件和证件。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两不能”。这是指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时,不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 不能超过一户一宅的限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不得重复占用或者多占用宅基地。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新的宅基地,必须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不能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土地的类型、数量、分布、用途、保护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村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其他类型的土地。
总之,宅基地翻建房屋有“五不许、两不能”,这是为了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维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助力乡村振兴。我们在翻建宅基地房屋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要盲目跟风或者贪图私利,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