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作为天干之一的本义是指草木含苞顶壳而萌发的形象,突出春天阳气发泄,生机盎然的特征,象征阳刚进取的春天。由于“甲”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包裹草木花芽的硬壳,故引申而泛指起包裹作用的坚硬的外壳,譬如盔甲。这就突破了“甲”作为天*本身意义。《易·解卦》曰:“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这里的“甲”就不再是作为天*本义,而是指包裹百果草木种籽的外壳。《解卦》是由《观卦》变化而来的,天时曰戌,季秋之卦。“甲坼”就是指季秋之月,果实种籽已完全成熟,莫不脱离母体而分散也。
甲与乙作为天干之属,天时五行完全一致。“甲”是草木含苞顶壳而萌的形象,“乙”是植物屈曲向上生长的形象和状态。“甲”突出草木萌动,生机勃发之刚健的一面,而“乙”突出草木屈曲婀娜之柔嫩的一面,故“甲”为阳而“乙”为阴。《说文解字》云:“乙,象春艸木冤曲而出,阴气尚彊,其出乙乙也。”乙作为天干之一,其本义就是指春天草木屈曲向上而生长的状态,突出春天万物生长而柔嫩的一面,象征婀娜柔嫩的春天。
丙与丁,五行属火,季节在夏天。夏天是万物皆相见而无有内者的季节,故丙与丁必是夏天的状态和属性。《礼记·月令》云:“是月(季春之月)也,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所谓“不可以内”,就是说季春之月,万物必会全部出达,若夏季来临还末出达,则再无出达的机会,败于内也。《易》以离卦象征夏天,《说卦传》曰:“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万物皆相见”是夏天最显著的状态及属性,而“万物皆相见”的状态莫过于大门敞开,一览无余,无所闭藏。观夫“丙”字甲骨文字形,正是大门敞开,户扇全无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