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本案的检索结果来看,实际上百度搜索出来的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广告页面,按照百度的竞价排名规则,基本上通过百度搜索出来的前几个显示页面都是广告页面。
按照一个律所广告所提供的所谓专家解读去指导办案无疑是很不靠谱的!
就算不是律师事务所广告,就是真正的法学大家,比如张明楷、罗翔,他们的一些法学观点我们在执法办案当中也只是作为参考。
更别说像“老刘办案”这样的自媒体的观点,参考都谈不上,只能是作为他人观点、看法,结合自己的工作来进行辨别和借鉴。
办案子,自己还是要去熟悉法条、司法解释、程序规定,作为一个职业的执法人员,应当有基本的职业素质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