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亡的恐惧可以击垮一个人,也可以重塑一个人。
《恐惧之旅》是埃里克·安布勒在1940年写下的作品。彼时二战刚刚打响不过一年,欧洲笼罩在炮火的阴影下,即将走上战场的他,忙里偷闲奉上这样的水准之作。这可能不是安布勒最好的作品,但应该是最刺激的一部。
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格雷厄姆从伊斯坦布尔“逃离”到法意边境的故事。在伊斯坦布尔,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之后,饭店中的几声枪响,让格雷厄姆的人生陡生波折。在友人的协助下,他登上了“塞斯特里·莱万特”号汽轮。没成想,就在汽轮中途靠岸又从比雷埃夫斯港出发时,格雷厄姆发现之前在伊斯坦布尔曾向他掏出枪的*手,竟然趁着船靠岸之时,悄无声息却又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旅客的名单当中。格雷厄姆的厄运才刚刚开始:随身携带的手枪不翼而飞,船上想干掉他的远不止刺客一个人,而此前伪装为游客的保镖,又在和他商定好逃生计划后,出现了严重的意外……
从行文风格来看,安布勒的确是把握节奏的高手。作者将时间和空间限定在三天三夜之中的汽轮上,有限的乘客数量,和未知所带来的恐惧相结合,构成了本书的主线。行进中的交通工具作为案发现场,这在推理作品中并不罕见,本身也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密室。极小空间带来的压抑感,在安布勒笔下没有转化为“是谁犯下凶案”的线索(这个谜底在全书进行到一半时已然揭晓),而是“如何逃出生天”紧迫。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纷至沓来的任务,安布勒很好地进行了梳理,让主人公手忙脚乱地处理由此引发的种种意外,这种形式更真实地再现了战争前夕普通人的际遇,也更合理地完成了作品所带来的人设。
对于如何书写小人物的境遇,安布勒是很有一套的。《光天化日》中的亚瑟·辛普森是这样,本作中的格雷厄姆也是这样。
格雷厄姆是“007”里的詹姆斯·邦德。他没有学过格斗,也没有带着各种先进的装备,在枪被偷走后,他甚至一度两手空空,连防身的家伙什都没有。他的身边也没有美女环绕,自己虽然依靠着好看的皮囊和有钱的身份(也只是相对的),赢得了同行舞女的怜惜和喜爱,但这破破烂烂的汽轮根本就没有那种浪漫的情调,自己在求生*的驱使下,利用对方的同时还得想着家里的老婆孩子;更重要的是,作品结尾没有明确交代,但他明显就是个“提起裤子不认账”的家伙。
跟007最大的区别,体现在胆识上。相比无所畏惧的007,格雷厄姆每走一步,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唯恐一不小心小命就交代在半路。最后时刻倒也算是有胆有识,但那只能算作别无选择的出路,所谓“兔子急了还咬人”,谈及什么事先规划,那是远远算不上的。
但就是这样的小人物,给了我们更多的亲近感。我们普通人面对险境所拥有的表现,主人公一样没有少,甚至对于某些问题的处理方式,他还不如普通人。身份虽然是大英帝国的工程师,但格雷厄姆有血有肉,也有爱恨情仇。站在普通人的视角,来观察这个战争笼罩的世界,想必带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思考,和更深的感触。
时过境迁,《恐惧之旅》可能已经无法给战后的读者带来那么多的恐惧,但当格雷厄姆登上开往巴黎的火车,我们还是会不禁长出一口气。啤酒和三明治是那么可贵,我们更能从中看到战争中孤独个体的无奈与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