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卜辭中“阱”大致有三種用法,下面按照用法不同逐類列出,然後再做簡單的解釋。
還有一些殘辭,如《合集》961等,並不能斷定屬於哪種用法,不再列出。甲種用法,顯然用爲本義,即阬陷野獸。(1)辭是占問阬陷麋鹿,是否有所擒獲。(2)辭是占問呼令到地阬陷野獸,好不好。陳劍先生看過本文初稿後指示筆者,“”(从舟子聲)跟甲骨文“”(从舟字聲)應爲一字之繁簡,表示同一個地名,而“”跟“陷麋”見於同辭,很明顯是田獵地名,這對於指認《合集》8282的“呼阱于”之“阱”表示“阬陷野獸”之意十分有幫助。陳先生的意見十分重要,現略加申述。先把“”字之辭引出如下:
根據卜辭行款,(13)辭無疑可以補出“己”、“貞”、“子”、“于”諸字。補出後,辭例跟(2)十分相似,一個是“阱于”,一個是“陷于”。此可證明兩事:第一,、確實如陳劍先生所言,爲同一個字的繁簡二體,表示同一個地名;第二,跟“陷”處於相同位置上的“阱”確實理解爲“阬陷野獸”之意爲妥。(14)辭從驗辭所記錄的情形看,“麋”前應該可以補出動詞“陷”,而且一次阬陷就捕獲麋鹿八十八頭、野豬三十二頭、兕牛一頭,可見“”地確實多有麋鹿、野豬等野獸出没,是商王比較喜歡的狩獵地方之一。聯繫上引(13)—(15)諸辭考慮,我們對(2)辭的理解是合理的。
(3)辭占問第二日壬子王同在某地的犬官在北方阬陷野獸,是否吉利無災,有所擒獲。(4)辭“敢”,其形、音、義,陳絜先生、宋雅萍女士已經做了很好的研究和梳理[24],不贅。“敢”作爲田獵動詞經常出現,即手持獸網迎頭兜捕的一種田獵方式。如《合集》10701、《合集》21759-21763等版經常占問“敢”、“呼敢”是否有所擒獲,“敢”表示一種田獵手段昭然若揭。本辭“阱”跟“敢”相對,似也用爲田獵動詞,即阬陷野獸。這條卜辭是占問,不要使用“敢”的方式,使用阬陷的方式捕獵好不好[25]。這種用法可以跟傳世古書中的“阱”字互相發明。《孟子·梁惠王下》:“則是方四十里,爲阱於國中,民以爲大不亦宜乎。”朱熹注:“阱,坎地以陷獸者。”《玉篇·井部》云:“阱,穿地爲阱以陷獸。”《禮記·中庸》:“人皆曰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陸德明《釋文》曰:“阱,穿地陷獸也。”《周禮·秋官·雍氏》:“春令爲阱擭溝瀆之利于民者,秋令塞阱杜擭。”鄭注曰:“阱,穿地爲塹,所以禦禽獸,其或超踰,則陷焉,世謂之陷阱。”傳世古書中的“阱”多爲名詞用法[26],現在我們知道,甲骨文時代,“阱”用作動詞,後面可以直接跟賓語,表示阬陷的野獸之名,也可以跟地名,表示阬陷野獸的地點。這無疑豐富了我們對“阱”字詞義的認識。
乙種“阱”用爲人名或族名、地名。用爲族名或人名時,不知跟周公封第四子於的“”有没有瓜葛。(5)辭占問阱這個人疾病是否好轉。(6)—(10)辭占問雀是否能翦伐阱邑。
丙種用法似與天氣狀況有關,這裏也簡單交代一下。(11)辭位於一版大龜首甲、前甲的正反兩面,十分完整。不少名家都對其做過精審的研究,提出了不少有益的看法。命辭部分占問第二日乙卯是否會出太陽。占辭、驗辭刻寫在反面,由右至左排列,文字比較清晰,但諸家對占辭、驗辭的理解頗爲分歧,甚至連斷句都不盡相同。拿首句四字來說,嚴一萍先生讀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