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无/文
(公元前645年)
秦穆公丢失了一匹宝贵的马,派人追查发现,是岐山下一群生活在大山里的老百姓抓了这匹马并且把它*掉分吃了。他的官吏追捕到了这些人,把他们押到穆公那里,准备绳之以法。
秦穆公看到他们后却说:“有道德的人是不会为了牲畜而伤害人的。放了他们吧。我听说吃马肉不喝酒会伤身体的,既然他们吃了马肉,就不能不喝酒。”于是就又把自己的酒送给他们喝。这样意外的待遇让百姓们感激涕零。
这件事本来应该划上句号了,但一场战斗又把它扯了进来。一晃几年过去了,因为晋国国君屡次戏弄秦穆公,忍无可忍的穆公亲自带兵攻打晋国。不料战斗形势不妙,穆公身陷绝境,士兵们也都被晋军包围,秦军危在旦夕。
就在这时,那几百个偷吃马肉的人突然从山里*了过来,打得晋军不知所措。原来,他们正在附近,听说秦穆公被晋国军队围困,个个拿着武器,为秦穆公解围来了。
他们拼死作战,终于使秦军反败为胜。这场战斗,最后竟以秦穆公俘获晋惠公而告终。
孟云飞书法《椎锋争死》
典故来源:
①秦穆公尝出而亡其骏马,自往求之,见人已*其马,方共食其肉。穆公谓曰:"是吾骏马也."诸人皆惧而起。穆公曰:"吾闻食骏马肉,不饮酒者*人。"即饮之酒。*马者皆惭而去。居三年,晋攻秦穆公,围之。往时食马肉者相谓曰:"可以出死,报食马得酒之恩矣。"遂溃围,穆公卒得以解难,胜晋,获惠公以归.此德出而福反也。(选自《史记 秦本纪》)
②秦穆公亡马,岐下野人得而共食之者三百人。吏逐得欲法之。公曰:“君子不以畜害人。吾闻食马肉不饮酒者,伤人。”乃饮之酒。其后,穆公伐晋,三百人者闻穆公为晋所困,椎(zhuī)锋争死,以报食马之德。于是穆公获晋侯以归。(选自《资治通鉴》)
附:作者简介
原无,本名吴志民。远祖籍贯春秋虞国,可怜的国君因为贪点小财,把江山就拱手交给了晋国。此后便成了晋地山西的子民。据说在明代,祖先从大槐树下迁移到河南上蔡,从此成了蔡民。1995年硕士毕业,落蹄中原某市,倒进媒体,成为躬耕的”卧槽马‘’,一晃二十余年,即将骈死于槽枥之间。曾以吴工平之名连缀一本《非礼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