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郑丈用牧书原文,送刘校书游东鲁原文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4-13 10:47:40

作者:潘定武(黄山学院教授)

戴震(1724—1777)是乾嘉时期著名学者,思想家。他秉持“国之本莫重于民”(《送巡抚毕公归西安序》)的认识,始终不忘解民之蔽、为民富民,尤其呼吁统治者应当“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在清代中期,戴震深刻的民生理念尤为难能可贵。

努力解蔽为民生

戴震出生于徽州休宁隆阜的一介小布商家庭,家境虽然贫寒,父亲戴弁却能热心公益。因为家贫,戴震只能入读义塾,十八岁又不得不随父行商东南赣、闽之地,尔后数十年,为了生计更是南北奔波。正是这种家庭环境和人生经历,使戴震不但习知民生疾苦,而且由衷地关注民瘼。

戴震的民生理念首先体现为努力为民启智解蔽。戴震自叙“自十七岁有志闻道”,闻道的目的,则在于究明“古今治乱之源”(《与段玉裁札》),探索真正合于百姓人伦日用的义理。本此,戴震在刻苦自学和转益多师中不断增长学识、历练思想,在努力去己之蔽的同时,也不断解人之蔽。戴震认为:“自非圣人,鲜能无蔽。”凡人皆有蔽,只是深浅不同而已。解蔽的途径,唯有学习:“惟学可以增益其不足而进于智。”(《孟子字义疏证》卷上)在学习中努力做到“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答郑丈用牧书》)。不但要不为他人似是而非的错误所迷惑,而且要不断地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前者已属不易,后者则更可贵。这正是戴震严谨求是精神的最好体现。

传统的中国最缺乏为民解蔽之人。戴震自幼志在闻道,且“抱经世之才,其论治以富民为本”(洪榜《戴先生行状》)。在他看来,富民的前提必在解民之蔽;解蔽之道,又唯有加强教育、不断学习。戴震甚至认为:“虽古今不乏下愚,而其精爽几与物等者,亦究异于物,无不可移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即便下愚之人,只要不断学习,智慧日充,也能“虽愚必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对“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圣训的勇敢超越。

在戴震看来,教育的目的不但在于启智,更在于提升道德修养。戴震反对理欲二分,强调理欲合一,认为合理的*即是天理,而*也需要节制。节制*,则需要明德修身。如同形体长大离不开饮食一样,德行的完善则依赖于学问。不断进学修德,则使“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孟子字义疏证》卷下)。

考察戴震的教育观,有两点最可注意:一是认为凡民众均可以而且必须通过教育得以启智解蔽,二是视明德修身与日用饮食一样,为“民赖以生”的内在之需,将德育置于尤为重要的位置。在这种高度重视通过教育以提高心智修养的教育观中,鲜明体现了对民生的关切。

修志以经世利民

志在闻道的戴震,治学以文字考据为基点,广泛关注典章制度、天文地理、数理历算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内容。在修纂《直隶河渠书》和《汾州府志》等地志著作中,更渗透了戴震经世利民的民生理念。

乾隆三十三年(1768),戴震应直隶总督之邀,参与修纂《直隶河渠书》。戴震充分利用相关成果和自身对水地的深入研究,在学者赵一清等纂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使《直隶河渠书》成为内容更加准确有序,也更便于水利和民生的有用之书。

自乾隆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1769—1771),戴震应山西布政使朱珪邀请,在山西先后编纂了《汾州府志》《寿阳县志》等多部方志。在《汾州府志》等修纂中,突出体现了戴震严谨求是精神和务求切于民用的原则。戴震摒弃荒诞不经和不切实际、徒求形式的内容,调整体例,使布局务求合理。编纂过程中,特重“古今因革,山川形势,政之体要,民之利病”,以使“志中之事,地事观事存焉,求其切民用,达治道也”(《汾州府志序》)。在《寿阳县志序》中,戴震又声言:“一州一县咸各有志,俾沿革山川见历代史者,于此可稽。因以近察政之体要,民之利病,故非通古今,明吏治,则撰次概不足观。”可见戴震在修志中,始终将考察“民之利病”放在极重要的位置。戴震绝非将方志视为仅具史料意义的地方史乘,而是将其视为经世济民的用世之书,更将修志视为关乎国计、利于民生的要事。这种可贵的修志理论中,体现了戴震重要的民生理念。

体情遂欲著《疏证》

戴震先后著有《原善》《绪言》《孟子字义疏证》等哲学著作,而以《疏证》最为重要,也最能突显戴震“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民生理念。戴震自称:“仆生平论述最大者,为《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此正人心之要。”(《与段玉裁札》)《疏证》显示了戴震对民众生养之道的深刻体认和对民众合理*的热切关注。他认为,天理、人欲绝非对立,合理的人欲即是天理,统治者必须“体民之情、遂民之欲”。

在戴震看来,仁者应该能够推己及人、以情絜情,遵行平恕之道,具有生生之德:“仁者,生生之德也;‘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无非人道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下)。然而,“今之治人者,视古贤圣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细隐曲,不措诸意,不足为怪;而及其责以理也,不难举旷世之高节,著于义而罪之……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这就是戴震深刻揭露的“后儒以理*人”(《与某书》)。这种满口“天理”而无视民生疾苦之辈的最可怕之处,无疑在于“其绳以理严于商韩之法,故学成而民情不知。天下自此多迂儒,及其责民也,民莫能辩,彼方自以为理得,而天下受其害者众也”(《与某书》)。“彼方自以为理得,而天下受其害者众”,看似只是不自知的无意之过,实则是对民生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是深受“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毒害而习非成是的表现。所以戴震强调:“今人无论正邪,尽以意见误名之曰理,而祸斯民,故《疏证》不得不作。”(《与段玉裁札》)因此,不仅普通民众需要解蔽,知识阶层同样需要解蔽。从这个意义上说,《孟子字义疏证》不仅是戴震民生理念的结晶,也是其忧患精神的结晶。

戴震一生,“治学不为媚时语,独寻真知启后人”(楚图南题戴震纪念馆语),坎坷困顿之中,始终以天下为己任;严酷的专制之下,毅然为民解蔽、维护民生。这无疑是真正的学者、知识精英应该具有的思想情怀。

约一百年前,梁启超等学人高度推崇戴震为“前清学者第一人”,其思想“为中国文化转一新方向”。戴震的民生理念承续先儒,更融入自身的深刻思考,具有独特的思想价值。戴震的民生理念是其哲学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闪光因子。发掘戴震民生理念的丰富内涵,可以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也彰显了文化自信。

《光明日报》(2023年10月14日11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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