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志滨)正值升学季,划片招生是当下的热点。与此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何办理转学,也备受关注。近日,记者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该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有详细的规定。
首先,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须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
需要说明的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各学段初始年级学生第一学期在东昌府区内不准转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其次,由外地转入东昌府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持本人常住本市户口、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无东昌府区常住户口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随监护人在该区居住的,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本区学籍:监护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或正式的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监护人具有城区的房权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一年以上的居住证。
关于转学的事宜,东昌府区还有这三方面的规定:
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引进高层次人才、驻聊部队现役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由安置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妥善安排。
温馨提醒,转学的具体流程是这样的: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确认是否超规模超班额——家长提供入学证明材料——转入学校核查证明材料——转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字——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和回执并盖章——转入学校盖章,并在学籍平台做转入申请——转入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并在学籍平台做转入审核——转出学校留存回执,并在学籍平台做转出申请——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并在学籍平台做转出审核、异动——转入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籍平台做转入异动,生成新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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