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勿论强项令
【释义】格*勿论:指在捉拿犯罪之人时,可将拒捕者当场打死而不以*人论罪。亦指把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人论罪。强项令:比喻为官不畏权贵、刚正不阿。
【出处】"格*勿论"及"强项令"均源自范晔《后汉书·酷吏传》:"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之。""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府。"
【典故】董宣,字少平,汉代陈留郡圉(今杞县圉镇镇)人,官至北海相、江夏太守、洛阳令等职。在5年的洛阳令任职期间,他搏击豪强、执法严峻,被洛阳人称为"卧虎"。民间歌颂其德曰:"董宣衙前无冤鼓"。
有一次,湖阳公主的仆人黄黑仗势欺人,大白天打死一无辜卖珠老者。黄黑躲藏在主人湖阳公主家,企图倚仗公主的权势和庇护逃避惩罚。董宣得知此事后,义愤填膺、怒不可遏,决计为民除害,严惩黄黑。但如何才能把黄黑捉拿归案,着实让董宣费了心思,他很清楚如派人去捉拿,根本行不通,公主府是绝对进不去的。思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派衙役在公主府外守株待兔捉拿黄黑。
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衙役们看见湖阳公主坐着马车要出门,而赶车的正是黄黑,便急忙报告董宣,董遂带人上前捉拿。谁知湖阳公主沉下脸说:"大胆洛阳令,你有几个脑袋,胆敢捉拿我的家丁。"董宣可没被吓倒,他拔出宝剑往地上一竖,当面斥责公主不该庇护*人的奴仆。为了防止节外生枝、夜长梦多,董宣随即让衙役们把黄黑拖下车,当场砍了他的头。
气急败坏的公主哪受了这等蔑视和顶撞,立刻赶到宫里,向汉光武帝哭诉董宣如何数落、欺辱她。光武帝大怒,立即召董宣进宫,并吩咐手下人拿着棍子、鞭子,当着公主的面,要把董宣往死里打。董宣叩头说:"皇上息怒,不劳诸位动刑,请容我先说几句话,而后自己去死。"
光武帝怒气冲冲地说:"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董宣说:"皇上英明圣贤,中兴汉室,一向注重德行,可现在竞不分善恶,不顾国法道义,让公主袒护枉*百姓的奴仆,这怎么能够治理天下呢?用不着打我,我自*就是了。"说着,他就挺着脑袋向柱子撞去,顷刻间头破血流。光武帝急忙叫内侍把他拉住,吩咐董宣向公主磕头赔罪。董宣宁可把自己的头撞破或者让皇帝把他的头砍下来,就是不肯给公主认罪磕头。光武帝无奈,只好让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上摁,年近古稀的董宣两只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不让自己的头被摁下去。
这内侍真是机灵,他十分清楚光武帝既佩服董宣的秉公执法、刚烈倔强,无意治董宣的罪,但又不得不维护姐姐的面子,于是便想了个两全之策,使光武帝和公主姐弟二人体面地下台,就大声地说:"回皇上,董宣的脖子实在太硬,摁不下去。"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双方都下不了台。这时,骄横而无法泄愤的湖阳公主便对光武帝展开了激将攻势,她对光武帝说:"文叔(刘秀的字),你做平民的时候,也暗藏过逃亡和犯死罪的人,捕快不敢上门来搜查。现在贵为天子,你的威严反倒对付不了一个小小的洛阳令?"爱才的光武帝没有上姐姐激将法的当,他笑着说:"就因为我做了天子,才不能再像做平民时那样干了,老百姓和天子不一样啊!"说罢,他便苦口婆心地规劝姐姐为了大汉天下,顾全大局。在光武帝的一再劝说下,湖阳公主见光武帝说的在理,也就火气渐消,只好怏怏而去。
之后,光武帝不仅称赞了董宣,而且当即颁布圣旨封董宣为"强项令",同时又赐给董宣三十万钱,算是对董宣的奖励。事后,董宣把这三十万钱都分给了他的部下。
根据这段故事,后人把"因格*之"演变成了"格*勿论",又把那些刚强正直、不肯向强权屈服的人称为"强项"或"强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