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拂士注释,法家经典著作原文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5-01 09:52:12

《孟子二章、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收入中语教本而为传统保留课目。“法家拂士”一词见该文如下结句: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该句,人民教育出版社委托五省区(广东、广西、江西、湖南、湖北)教材研究室编写的《教学参考书》P142译为:


一个国家,国内没有能坚持法制的大臣和敢于谏诤的贤士,国外没有敌国外患,往往会遭到灭亡。


如此翻译,与教材编纂者的理解完全一致——“法家拂士”,教材注释为:“法家,有法度的世臣。拂士,足以辅佐君主的贤士。拂,同‘弼’。”


这样,我们看到,就该词的独立意义说,此解无可非议;然而该词出于儒家文章的特定语言环境中,出于儒家学派“亚圣”之口,那末就不能不令人注目。


笔者查阅有关资料,但见众口一词,如出同辙。出于对传统文化的科学性尊重,故提起如下辩难——


首先,要弄清“法家拂士”的真正意义,必须将其放在具体文章中去考察。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文章以“舜”、“傅说”等六个古贤士的成才、发迹的雄辩事实和严密的逻辑论证,说明了“在忧患中生,在安乐中死”,人如此,国家亦然的道理。明确了这一点,那末下面的一切也就不难理解了。现在我们来看这个句子:


“入则无……,出则无……,国恒亡。”是一个因果(两件原因,一个结果)关系复句,在逻辑推理中,属全称肯定判断。“两件原因”在这里是对等(而非对立)、同一(而非矛盾)关系,共同导致一个结果。从内容上说,“法家拂士”与“敌国外患者”必须属同一个意义范畴,并且,它们的关系是对等的,同一的,而不应该是对立的,矛盾的。否则得不出任何结果。即,如前所释,“法家拂士”译为“能坚持法制的大臣和敢于谏诤的贤士”,则“敌国外患者”应为“能抵御敌国外来入侵的良将”。如此理解,显然与该文中心思想相抵牾。即,“国内没有能坚持法制的大臣和敢于谏诤的贤士(是忧),国外没有能抵御敌国外来入侵的良将(是忧),国家往往会遭到灭亡。”此显然与原文题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相悖。


从另一角度看,即就五省区和教材注释说,虽则前后“两件原因”属同一意义范畴,但却是一对对立矛盾概念,即:(没有)能坚持法制的大臣和敢于谏诤的贤士(是为忧虑),与“(没有)敌国外患”(是为安乐)相对立,相矛盾,此则既推不出“国恒亡”的结果和判断,也得不出任何结论来。


那末,是原文作者的“引喻失义”,抑或是后来诸生的唯圣为尊抑或为尊者讳抑或“望文生义”苟且涂附?


其次,要明确这一点,也许并不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前人有言,“知人论文”,现在还是让我们来拜访一下原作者吧。


孟子(约前372—前289年),战国时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提出“民贵君轻”说,主张“法先王”、“行仁政”、“不嗜*”,坚持“不虑而知”、“万物皆备于我”的认识观。孔门儒家思想的继成者,史称“亚圣”。


作者生活年代适值周室东迁之后,春秋战国诸侯割据之时。政治上,“不诎于诸侯”,“并天下,凌万乘”,群雄逐鹿;思想上,“谋夫说客”,“非连横而合从”,百家争鸣;军事上,“争城以战,*人盈城,争地以战,*人盈野”;文化上,九流横溢,“击剑扛鼎”,披靡所向,置死地而后生。孟子生时,前有李俚、商鞅、申到和申不害猖狂“狙截”,后有荀卿、韩非子死死“围追”,(且不说墨儒斜刺而来的冷箭热枪)儒法之间进行着一场你死我活的“血战”!


儒家的思想核心是“仁”,孟子认为“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仁者无敌”;法家则坚持“法治”,主张“王霸”、“王道”、“成相”为为君治国之道。儒家主张“法先王”,提出“性善”说;法家则主张“法后王”,提出“性恶”论。孟子有“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人亡亡国之论;韩非(注意,韩虽则与孟子生不同时,而他却是与孟子大抵同时或稍后的荀子的学生,且为自李俚、商鞅以来特别是荀子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则有47条国家可亡之道的《亡征》之析,然无一相合,格格不入。仅此可见儒、法不共戴天之一斑。


鉴于此,“法家”不可能指“坚持法制的大臣”,而是儒家的对头——即通常意义上的法家。


再看“拂士”。


先看“拂(读fu)”:(1)拂拭,掠过(有关注释,除另有说明外,均见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辞海》)。(2)甩动,摆动。(3)违反,违背。如《礼记、大学》:“是谓拂人之性”。此三个义项,其基本意思是一致的,即改变事物原貌、破坏其本来形态乃至反影响于某种情势的一种运动(包括思想行为),或称逆向运动。扼言之,“动,逆动”。与“拂”结合构成的词,诸如拂拭、拂尘、拂衣、拂袖、拂过、拂戾、拂拂、拂向、拂悟、拂晨、拂晓、拂煦、拂舞、拂夺,乃至拂庐、拂(拂懔、拂临、弗林)、拂云堆,除拂子茅、拂多诞等专有名词外,余均有“扰动、除却、反打、悖举、逆行、违忤”意,即“动,逆动”的意思。

《康熙字典》亦作此解:“拂(敷勿切)”,“过击也”,“击而过之也”,“去也拭也除也”,“矫也逆也”。而单单“拂士”之“拂(读者bi)”,同“弼”,诸家同为一说,同援一例,且源出于《孟子》本篇,则令人置疑,也不足为证。首先,这里的“拂”已经既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行拂乱其所为”的“拂”(而孟子又正是在同一文章中使用这个概念的),并且与《辞海》中拥有三个基本义项之“拂”的本意截然相反,岂不惑乎?


因为有“拂”同“弼”说,所以现在有必要再看看“弼”:(1)矫正弓弩的器具,引申为纠正,辅佐。(2)违背。《书、益稷》:“予违,汝弼”。孔传:“我违道,汝当以辅正我。”后因称纠正过失为“弼违”。如《汉书、韦贤传》:“其梦如何?梦我王室;其室如何?梦我王弼。”颜师古注:“弼,戾也。言梦争王室之事,王违戾我言也。”另见《晋书、武帝纪》:“择其能正色弼违匡救不逮者。”


《辞源》对此不作甚解。《康熙字典》释“弼”为古文“”(引号中为古字,见如上字典)演变而来。《说文》:“本作舌也。舌柔而弓刚,以柔从刚,辅弼之意。”《尔雅、释诂》:“傅也。”注:犹辅也。《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越语》:“憎辅远弼”。注:相道为辅,矫过为弼。又,戾也。如《前汉、刑法志》:“君臣故弼兹谓悖。”注:弼犹相戾也,悖惑也。


由此可见——


1、“拂”、“弼”都有“逆动、违背”的意思,故有通同之说。然二字之“逆动、违背”存在质的区别。前者的基本意思是“矫”;后者的基本意思是“矫正”。前者为一般意义上的“逆动、违背”;后者则为非常意义上的“逆逆动,逆违背”,即“弼违”,具有再否定的动势。故未宜通同。否则即有失之毫厘千里之谬。


2、“弼”的一般意义为“辅佐、辅助、辅从”,只有作“悖戾、违背”讲时,才有可能同“拂”。“拂士”之“拂”同“弼”,即使通同,也是“弼”与“拂”同,而非“拂”与“弼”同。具体地说,是“弼”具有“违背”意时,才与“拂”同,而“拂”不作“辅佐”讲,故不能同“弼”。换言之,“弼”的本义为名词,可引申为“矫正、辅正”乃至“逆违背—违背”;反之,而“拂”则无此能。


3、“拂”的一般意义为“动,逆动”,作“违背”讲。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当表达“辅佐”之类的意思时,则不用“辅拂”,而用“辅弼”。如《国语》:“昔吾先王世有辅弼之臣,以能遂疑计恶,以不陷于大难。”当表示卓有成效的“辅佐”时,则用“弼亮”、“良弼”。如《书、毕命》:“弼亮四世”;如《书、说命上》:“梦帝赉予良弼。”


4、在规定情境中,“拂”可与“弼”同。如《书》:“有能君之命,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弊,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很显然,这里的“拂”已不再是通常意义上的“拂(违背)”,而是指国是辅佐性质的“逆违背”行为,或称具有“逆违背”性的国是辅佐。此为“君”、“君”、“反思”、“除君”之“拂”,而此“拂”又是以“足以成国之大利”(孟子云,何必曰利,唯有仁义而已也)的“功伐”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说,“拂”才有可能同“弼”。然而在《孟子》中,无论是就作者的思想指向看还是从该文主旨和语言环境说,则“拂士”之“拂”同“弼”之可能性均应排除。况且,“拂”与“士”结合,表示“辅弼之士”,在汉以前,仅此讫无再见。


最后,看“‘拂’同‘弼’”的出处,即一千七百八十多年前赵太常赵歧始用此说,他在《十三经注疏、孟子章句》中所注:“法家,法度大臣之家,拂士,辅弼之士。‘拂’同‘弼’。”一般说来,孟子时代及以前诸如《春秋》、《论语》、《三礼》、墨、荀等尚不见有此用者。况当时已有“弼”字,无须“拂”字相假。如《尚书大传、虞夏传、卑陶谟》:“古者君子必有四邻:前曰疑,后曰丞,左曰辅,右曰弼。”如荀子《臣道》:“从命而不拂。”即使与赵歧大抵同时的《汉书》,也不将此二字相假,如前例:“梦我王弼”。

二字相假系赵歧沿袭西汉司马迁之牛后,如《史记、秦始皇本纪》:“无辅拂何以救哉?”即使在这时,“拂”仍有“动,逆动”,亦即“违背”于敌,奉迎、辅赞于君之意,而非一般意义上的“辅佐”,或称“辅弼”。从内容上说,取的是“辅佐治乱(即‘弼违’)”意,就构词方式言,“拂”临时借用作“弼”,为的是避同声,用破读,通“弼”音。


综上所述,“法家”,“法度大臣之家”,“拂士”,“辅弼之士”。“拂”同“弼”。此种解释自赵歧始(清《康熙字典》亦作此解,亦援此例,且说明:“这些例子又几乎全都是引用了‘始见’的古书。”此解恐系也为引用了“始见”的古书——赵歧的《孟子章句》而来)。严格地说,前不见经传,后未有来者。若从历史角度考察,这位距孟子之后不足四百年的东汉经学家,沉浮宦海刺史、议郎、太常之职,且厕身党锢,对《孟子》作如是解,当是可以理解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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