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哀悼的定义
根据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哀悼”的意思是:1. 悲痛地悼念,悲痛追念的感情。2. 为一个人的逝世而举行的纪念仪式。从这些释义中,我们不难看出,“哀悼”这个词既强调了一种追念的情绪又突出了“仪式”行为。汉代蔡邕 《郭有道碑文》:“凡我四方同好之人,永怀哀悼,靡所寘念。”可考。
二.哀悼的作用从前文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哀悼发生的情景是某个人永远地逝去了,在今天的语境中,也可以类比为某件事情以令人悲痛、遗憾的方式尘埃落定。本文想探讨的主题是,为何人们需要“哀悼”的情绪和仪式?
情绪的宣泄我们通常会对自己深爱的人与事物产生深深的爱恋之情,这种爱恋之情就令我们在面对通常是永久的或者我们认为是永久地离开或失去我们所深爱的人事物时,往往产生剧烈的痛苦、难以置信的悲痛情绪。而哀悼恰好就是我们梳理并处理这种如汹涌洪流的悲痛情绪的时机,起到一种“泄洪”的作用。在哀悼时,我们可以放声痛哭,捶胸顿足,哭天抢地,不用在乎周围的一切,当尽情哀悼后,我们才缓缓地收拾自己的情绪,整理自己的思绪,拾起并拼凑起一个理性的自己。这种功能为我们接下来要探讨的另一个功能作了铺垫。
重新构建关系,重申“继续”的主题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把人比作“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人类总是不厌其烦地创造意义。
仪式是人类历史长河中最古老、最普遍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我们前文提到“哀悼”也指一种纪念“逝去”的仪式。格兰姆斯提到的“仪式化”的概念指的是“具有仪式意味的人体动作,这类动作的起因是人类心理和生理反应的自然流露。”但是,这种仪式化的动作,异于有实际功能的劳动、攻击或防御动作,是一种超越实际目的的“非常态行为”,因此,“仪式化”的行为在于表达某种情感或者表现某种意义,且仪式的意义并非日常的实用性意义,而是更倾向精神领域的意义。仪式演绎了意义,提供了心灵慰藉和精神需求。
谈到意义,不得不提到一个词——“象征”。象征一般指非语言的符号表达活动。“象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代表作用”,即它本身代表或者表示另一事物。
“哀悼”这一仪式,讲述了逝去之人、事、物已然逝去的现实,生者借由这个仪式确认这一事实,并开始着手重新厘清各人与逝去的人、事、物的关系,重新建立秩序。这就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一个新的开始——新的关系和秩序的认识和构建,而这种新的关系和秩序的认识和构建实质上是一种发展,表现的是名为“继续”的主题。这对于生者来说意义是重大的,是在强烈的悲痛过后继续个人生活的力量来源和精神补剂。
自我身份的修补张莉在《哀悼的意义——评巴恩斯新作<生命的层级>》中认为悲伤和哀悼恰恰是对爱的确认和记载,是构建身份和意义的基础。爱,部分地是为死亡而存在,逝去时,才感到爱得到了确认。哀悼重新定义了时空,打通了爱情和自我,他者,历史,记忆以及身份的联系。在他者的相互关系中,我们确认了个人的身份,而死亡恰好令我们丧失了确认我们自己身份的见证人(即逝者),中断了关于我们存在的历史,从而剥夺了我们的身份。而“哀悼”恰好复活了这种联系。因此,哀悼不仅是对“逝去”的人或事的追忆,更重要的是,它确认了我们的过去和历史,而自我的身份就是由过去和历史构建的。“身份就是记忆,记忆就是身份。”哀悼就是在断裂之处修补,拯救我们的历史和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