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王安石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等,这里就需要说一说他推出的“青苗法”。
王安石曾经担任过地方官,对于农耕民事比较了解。农民每年有两季需要买种子种地,他们因手里没钱,只好向村里、乡间和镇上的富豪地主去贷款。在民间的贷款利率高达百分之二百到三百不等——这是十足的高利贷。
于是,王安石就在“青苗法”中规定,百姓可以到地方政府部门去贷款,其利率一次只有百分之二十,全年两次也就是百分之四十。这比起民间的利率要少很多。但是,百姓们在还贷时,不得以物易物,必须是真金白银。
穷人没钱需要贷款,而富人必须按照摊配的规定也要贷款,并按时缴纳本金和利率。如果不按时缴纳,那就会让你倾家荡产。
青苗法实施后,政府很快就把钱收回来了。可是地方官员也乘机对百姓进行敲诈勒索。因此出现了“以致于天下怨谤也”的局面。
王安石面对司马光的指责奋笔疾书,给予了言辞激励的反驳:“某则以为受命于⼈主,议法度⽽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 ——我认为,我这是从皇帝那里接受了命令实施变法的,关于议定法令制度是在朝廷中加以修订的。并且把它交给负有专责机构的官吏去执行。这不是侵犯官员的权利。
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事;
——推举和施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和行令,借以兴办有利于天下的事业、消除有害的弊端,这不能说是制造事端;
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
——为治理天下整顿财政,这不能算是争夺百姓的财利;
辟邪说,难壬⼈,不为拒谏。⾄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批驳歪理邪说,排斥巧辩献媚的佞人,不是拒绝接纳不同意见的行为。至于抱怨和诽谤的舆论很多,这是我在事前本来就预料到了的。
王安石针对司马光来信的核心问题,逐一地加以反驳。采用排比的句式,冠以说理的气势,有如波涛汹涌一泻千里之态势,实赞则亦不为过。
如果说前面是理直气壮地讲道理,接下来就是既摆事实、又讲道理。
“⼈习于苟且⾮⼀⽇,⼠⼤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不汹汹然?”
——人们习惯于得过且过的惰性,这并不是一天所养成的,⼠⼤夫们大都把不为国家眷顾和忧虑、附和于大多数人的世俗观念,向⼈们献媚讨好而当作是自己做的好事,(因为)皇上想要改变这种官场中世俗落后的风⽓,我不去揣度反对者人数的多少,想竭尽全力辅佐皇上来抵制这种歪风邪气,那就必然会有很多人,何必不声势浩大的喧闹呢?
变法不仅从经济上触动了官僚阶层的利益,而且还要治理官僚们日常理政的惰性,以及讨好献媚的低俗风气。招致引火烧身的结果,是在王安石的预料之中的事。余心变法之决心,亦即岿然不动,孤傲独立,自命清高又该当何如?然后他举例说:
“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特朝廷⼠⼤夫⽽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后动,是⽽不见可悔故也。”
——当年盘庚迁都至殷(安阳)之时,天下的⽼百姓都抱怨,并不仅仅是朝廷上的⼠⼤夫们反对;盘庚不因为有⼈抱怨的缘故而改变⾃⼰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适宜就采取的行动;认为正确因而就看不出有什么后悔的缘故吧。
综上所述,我们从中体会到王安石在当年不惧内外舆论的巨大压力,执意变法的信心坚定不移。在封建专制社会中,反对墨守陈规,提倡因时而变,孤傲独立和自命清高的行事风格与通俗媚众的社会风气之间的较量,其斗争结果则是被两次罢相,最后不得不离开朝廷退隐民间。
一陂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 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
——这首诗出自王安石晚年所写的《北陂杏花》。 陂(bei读一声):池塘。
其大致的意思是,在这个池塘中,春水碧波荡漾,她环绕着岸边的杏花。倒映在水中的花影与岸上的杏花,都各自彰显着自己的妩媚妖娆。即使那些被春风零落的花朵,她们依然是有如雪花的洁净,在半空中纷扬漫舞,她们远胜过飘落在南边小路上,被车马碾压成落定的尘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