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部编版:必修下册
答司马谏议书
【课文简介】本文是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王安石给司马光的回信。全文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辩白变法是正确的。文章逐条反驳司马光观点,表示出作者坚持变法,绝不动摇的决心。
【教学目标】1.语言建构与运用:积累重点文言实词、虚词、句式,学会从语言入手读通读懂文言文。
2.思维发展与提升:学习本文结构严谨、说理透彻的论证方法。
3.审美鉴赏与创造:赏析本文的写作特点。
4.文化传承与理解:体会作者坚持改革,决不为流言俗议所动的决心。
【教学重点】疏通文意,学习本文结构严谨、说理透彻的论证方法。
【教学难点】体会作者坚持改革,决不为流言俗议所动的决心。
【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
一、背景知识
1.作者简介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临川人(今江西临川),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2.题解
“答”,解释为“答复”;
“司马”, 司马是复姓,指司马光;
“谏议”,官名,司马光当时任右谏议大夫(负责向皇帝提意见的官);
“书”,书信。古人写信,多有题目,说明是写给谁的。信题多为“报……书”、“与……书”、“上……书”、“答……书”等等,如:《报任安书》(司马迁)、《与朱元思书》(吴均)、《上枢密韩太尉书》(苏辙)、《答司马谏议书》(王安石)。
3.写作背景
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有“布衣宰相”之美誉的范纯仁(范仲淹之子)上书批评王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世人认为王安石变法“天下必受其祸”。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批评王安石变法“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批评王安石排斥异己,党同伐异。他还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司马光认为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舍是取非,兴害除利","名为爱民,其实病民,名为益国,其实伤国"。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
司马光
【补充文常】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号迂叟,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涑水乡人 ,世称涑水先生。北宋政治家、史学家、文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宋神宗时,反对王安石变法,离开朝廷十五年,主持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编年体通史《资治通鉴》。拜相后尽废王安石新法。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配享宋哲宗庙廷,画像入昭勋阁国家功勋图;从祀于孔庙,称"先儒司马子";从祀历代帝王庙。
宋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死后,哲宗将他葬於高陵。灵柩送往夏县时,京城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等到安葬的时候,哭的人非常真诚,仿佛是在哭自己的亲人。岭南封州的父老们,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司马光为人温良谦恭、刚正不阿;其人格堪称儒学教化下的典范。
二、预习检测
1.字音
游处 (chǔ ) 强聒(guō) 重(chóng)念
难(nàn)壬(rén)人 胥(xū)怨 怨谤(bàng)
2.成语积累
兴利除弊:兴办对国家人民有益利的事业,除去各种弊端。
无所事事:闲着什么事情都不干。
三、初读课文,概括段意
全文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这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第二部分: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以“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
第三部分: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
第四部分:书信常规的结束语。
四、逐段细读,分析讲解
1.第一段
文言知识点:
- 某:自称。启:写信说明事情。
- 蒙教:承蒙指教。这里指接到来信。
- 窃:私.私自。这里用作谦词。君实:司马光的字。古人写信称对方的字以示尊敬。
- 游处:同游共处,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 每:常常。
- 操:持。术:方法,主张。
- 强聒:硬在耳边哕嗦,强作解说。聒:语声嘈杂。
- 见察:被理解。“见”此处表被动。
- 略:简略。上报:给您写。
- 辨:同“辩”,分辨。
- 重念:又考虑到。视遇:看待,对待。
- 反覆:指书信往来。
- 卤莽:简慢无礼。
- 具道:详细说明。所以: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
- 冀:希望。
内容分析:第一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写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昨日蒙教”是礼貌性套语;第二层提到与司马光“游处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浓,拉近情感距离;第三层急速转到“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直接点明二人政见不一的原因所在。亮出了分歧的焦点所在又不伤感情。第二句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司马光见解坚定,并不肯轻易改变,所以“虽欲强聒”多讲几句,一定得不到见察;对于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的来信,只作简单答复,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层是:经过仔细考虑,司马光很是看重自己,书信往来,不宜鲁莽,所以要做详细解释,希望司马光能够宽恕。这里说明了作者的态度和方法。
2.第二段
文言知识点:
- 名实:名义和实际。
- 怨谤:怨恨,指责。
- 以谓:认为。
- 人主:皇帝。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 议法度:讨论、审定国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订。
- 有司:负有专责的官员。
- 不为:不是,不算。
- 举:施行。
- 辟邪说:驳斥错误的言论。辟,批驳。
- 难(nàn):排斥。
- 壬(rén)人:善于巧言献媚,不行正道的人。
- 固:本来。前:预先。
内容分析:第二段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分别对司马光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所以作者避实就虚,只谈理念,不谈事实,以此为变法正名。
3.第三段
文言知识点:
- 恤:顾念,忧虑。
- 同俗自媚于众: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
- 上:皇上。这里指宋神宗。乃:却。
- 抗:抵制,斗争。之:代词,指上文所说的“士大夫”。
- 汹汹然:吵闹、叫嚷的样子。
- 胥怨:相怨,指百姓对上位者的怨恨。
- 非特:不仅。
- 改其度:改变他原来的计划。
- 度义:考虑是否合理。度:考虑,这里用作动词。
- 是:这里用作动词,意谓认为正确。
- 膏泽:施加恩惠.这里用作动词。
- 不事事:不做事,无所作为。前一“事”是动词,后一“事”是名词。
- 守前所为:墨守前人的作法。
- 所敢知:愿意领教的。知,领教。
内容分析:第三段进一步明确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认为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忧国事、附和流俗、讨好众人为处世的良方。然后,王安石继续抬出皇帝“欲变此”作为变法大旗,找出变法合法依据,说自己变法是为了“助上抗之”,始终把变法和皇帝绑定,这就有了“谁反变法谁就是反朝廷”的预设,接下来,作者举了盘庚迁都的历史事例,说明反对者之多并不表明变法有错误,只要“度义而后动”,确认自己做得是对的,就没有任何退缩后悔的必要。盘庚之迁,连百姓都反对,尚且未能使他改变计划,那么当前实行变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的反对,就更无退缩之理了。这是用历史上改革的事例说明当前所进行的变法的合理与正义性,表明自己不为怨诽之多而改变决心的坚定态度。
4.第四段
文言知识点:
- 不任:不胜。
- 区区:小,用作自称的谦辞。
- 向往:仰慕。
内容分析:文末正面表明态度:“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字面上是说自己不敢听闻“不作为”“墨守成规”这样的字眼,实则反讽司马光不作为,因循守旧。绵里藏针。
第二课时
一、文言知识点分类总结
- 通假字
1.不复一一自辨(辨通“辩”,辩解)
2.于反复不宜卤莽(卤通“鲁”,粗鲁)
3.故今具道所以(具通“俱”,详细)
- 古今异义
1.故略上报
上报:古义:写回信。今义:向上级汇报。
2.于反复不宜卤莽
反复:古义:书信往来。今义:多次重复。
3.则众同为而不汹汹然
汹汹:古义:大吵大闹。今义:形容声势盛大的样子,多含贬义。
4.故今具道所以
所以:古义:……的原因。今义:连词,表结果。
5.今君实所以见教者
所以:古义:用来……的。今义:连词,表结果。
6.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区区:古义:谦词,用于自称。今义:指小或少
7.以致天下怨谤也
以致: 古义:因而招致。今义:连词表结果。
-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1.以膏泽斯民
膏泽:名词作动词,施加恩惠。
2.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 第一个“事”:名词作动词,做。
-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所操之术多异故也(“……也”表判断)
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加粗的“为”译为“是”表判断)
胥怨者民也(......者,......也表判断)
2.状语后置句
(1)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于朝廷”作状语后置)
(2)受命于人主 (“于人主”作状语后置)
3.宾语前置句
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何为应为“为何”)
4.定语后置句
至于怨诽之多(“多”作定语后置)
二、问题探究
1.本文的论证方式是驳论,结合课文分析其反驳的方法有哪些?
明确:(1)直接反驳,如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2)举出根据进行反驳,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这里就举出了有利的根据,说明不是自己独出心裁,而是受命于皇帝,是朝廷议过的法度,指出这不是我个人的行为,而是合理合法的。(3)举出史实进行反驳,举出历史的事实来进行反驳,如“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这里以历史上曾有过的如何对待怨诽的事实为表率,表示自己不以流言蜚语而动,既委婉地反驳了怨诽之多的责备,又表达了自己变法的坚强决心。整个反驳是明确而有力的,言简意赅。
2.结合课文具体分析:王安石是如何解释司马光所说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这几方面的事情的?
明确:先驳“侵官”,作者不谈具体现象,而是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朝廷”,抬出皇帝作为挡箭牌,使对方无话可说。封建时代,有几个人敢指责皇帝呢?有谁敢于认领“皇帝侵官”这个坑呢?于是乎“侵官”这个话题就自然消解了。
次驳“生事”。王安石把推行新法解释为“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宣传变法是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国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扰民”。“举先王之政”也是王安石变法的金字招牌,在封建时代,“先王之政”更具不可动摇性,轻易动不得的,王安石以此为理论根据,在舆论场几乎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再驳“征利”。只用“为天下理财”一句。王安石这里只谈理念,不谈事实。“为天下理财”是理念,这一理念在理论上是无比正确的,也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对方对此也无话可说,“征利”的责难也消解了。
然后驳“拒谏”。王安石说之所以“拒谏”是因为他要“辟邪说,难壬人”,王安石的意思是说来进谏的都是奸佞小人,奸佞小人说的都是歪理邪说,既然如此定性谏者和谏言,就洗白了自己“拒谏”的罪名。王安石的招数是------不是我不想听谏言,而是那些谏言都是歪理邪说;不是我排斥异己,而是来进谏者都是奸佞之徒。一句话,不是我不行,是他们都不行。最后讲到“怨诽之多”,也不从正面反驳,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语带过。
三、拓展
宋人和后世对王安石的评价:
《宋史·论》曰:朱熹尝论安石“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王之盛。而安石乃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凶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此天下之公言也。昔神宗欲命相,问韩琦曰:“安石何如?”对曰:“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神宗不听,遂相安石。呜呼!此虽宋氏之不幸,亦安石之不幸也。
元祐元年(1086),王安石去世后,司马光曾说:“介甫文章节义过人处甚多,……方今……不幸谢世,反复之徒必诋毁百端,……朝廷宜加厚礼,以振浮薄之风。”。司马光对王安石的道德文章进行了肯定,而对作为政治家的王安石,进行了全盘否定。北宋时期,其反对派就以修史的方法进行批评,朱熹多次批评王安石及其后学:“学术不正”,“坏了读书人”,但是朱熹对王安石个人是给予了相当肯定的。
梁启超《王荆公》是20世纪评议王安石及其新法影响最为持久的著作。《王荆公》为王安石及其变法彻底翻案。梁启超称王安石“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他把青苗法和市易法看作近代“文明国家”的银行,把免役法视作“与今世各文明国收所得税之法正同”“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还认为保甲法“与今世所谓警察者正相类。”
历史学家黄仁宇认为,王安石的多项改革,涉及将当时的中国进行大规模的商业,以及数目字管理,但不见容于当时的官宦文化,亦缺乏有关技术能力而无法取得成功。按黄仁宇先生的说法是他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1000年。王安石的变革思想,在他之前和在他之后所有的改革家的思想,是人类思想反抗的文明成果,正是这些成果,使人类有了摆脱野蛮统治的可能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