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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两会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托起明天的希望”作为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其中,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加快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及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成为广大教师最为关心的部分。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与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话题,引起了多位代表委员的关注,大家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不少保障教师权益的建议!
看,他们在为教师发声
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
以法律形式明确学校和教师权责
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说,各式各样的非教学任务给教师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负担和极大的心理压力,造成了教师加班严重、教研时间被挤占、职业倦怠加剧等一系列问题。
朱永新分析,教师的非教学任务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的教育责任被混同于监护者的无限责任;二是各个部门工作任务的狠抓落实被异化为“进课堂”要求;三是各类评估和检查任务严重影响了师生的教育教学活动。
为了减轻教师不必要的行政负担和非教学任务,朱永新建议,尽快启动《学校法》立法工作,以法律形式明确学校、教师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内容,明确学校和教师的责任边界;要尊重教育规律,清理非教学专项工作进校园项目,严禁侵占正常教学时间、学校德育活动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开展各类行政系统的“任务”,设定各学校一年考核和活动的最高数量限制,超过数量学校有权拒绝;此外,要减少形式主义的行政检查和督导评估,对学校开展的督导评估必须坚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得提前通知学校准备迎接行政检查和督导评估。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
量化教师工作量,
将超时工作纳入工作量
刘希娅关注教师“减负”的问题。她表示,通常说教育减负,是指学生减负,其实现在老师也有很重的负担。比如,隐性教学时间多,各级各类任务摊派让教师非教学任务过重,家庭、社会转嫁给教师过多的教育责任。
针对这一问题,刘希娅将在建议中提出三条解决办法:量化教师工作量,将超时工作纳入工作量;减少任务摊派,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共同分担教育责任,形成教育合力。
完善义务教育教师激励机制,
提高绩效工资总量
在《关于完善义务教育教师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中,刘希娅提出了三方面的问题——目前教师待遇整体偏低,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教师工资激励性不强,难以激发教师积极性;师德失范惩戒力度不足,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由此,刘希娅建议,建立逐年提高教师工资水平的财政制度,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严格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做到“有法必依”,将教师纳入“车补”政策执行人员范围。同时,将经费保障责任重心上移,省级财政负主要责任,县级财政负次要责任。
刘希娅建议,各级政府部门修改教师绩效方案,在建立逐年提高教师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按教师人均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方式拨付到校,提升学校自主办学的空间,确保最优秀的、贡献最大的教师拿到最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进绩效考核评价方式,构建更具激励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推进职称评聘分离,加大学校层面考核后自主运用结果进行绩效分配的自主权。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推出教育公务员制
在周洪宇看来,教师队伍建设是我们国家建设教育强国的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其中一个建议就是在国家正式确立公办中小学的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的法律地位后,应该相应的配套推出特殊公务员制度,或者说推出教育公务员制。在周洪宇看来,这个制度的推出是很有必要的。
周洪宇表示,之所以要推出特殊公务员制度或者说教育公务员制度,主要考虑到教师的身份属性、法律地位的特殊性。特殊公务员或者是教育公务员制度实际上在国外也不少见,像法国、德国、日本、韩国这些国家的教师就是教育公务员,或者说特殊公务员。为此这些国家还制定了特殊公务员法、教育公务员法。所以他建议,如果从教育发展的需要,从目前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来看,都需要尽快地配套,推出特殊公务员或教育公务员的制度。这样做也可以吸收更多的优质生源去报读师范院校,去为师范院校培养优质的生源,让现在已经成为教师的人安心工作。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闵景
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倪闵景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句表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教师的关心和重视。持续抓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地方政府要提高认识,把教育放到优先发展位置,建立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不断改善中小学教师待遇,并把待遇的落实作为定期督查和问责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大省级财政保障力度,对财政困难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解决,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文敏
立法明确学校
家庭及社会的职责义务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文敏在全国两会上建议,尽快推进我国家庭教育立法,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特别是要明确学校、家庭及社会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河北邢台学院教授、民盟邢台市委会副主任陈凤珍
明确教育惩戒权让教师摆脱两难境地
河北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民盟邢台市委会副主任陈凤珍呼吁:为了使学生少犯错误健康成长,使教师摆脱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使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进入正常轨道,建议明确教育惩戒权。
陈凤珍认为,因为教师批评了几句,孩子就跳楼了,教师没有错,还被追究责任,虽然只是个案,但对教师管教孩子的主动性伤害很大。
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教师的惩戒权,既是对教师正确合理使用惩戒权的法律支持,也是对学生不受教师滥用惩戒权侵害的法律规制,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第一中学语文教师尤立增
用法律手段严惩“学闹”“校闹”
尤立增分认为,继医生之后,教师也成了高危职业,成了“弱势群体”,教师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损害,教师的人身安全经常得不到保障。“学闹”“校闹”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危及到教师生命权、人格权。
仅2018年下半年就多次发生“学闹”“校闹”事件。尤立增在其《关于用法律手段严惩“学闹”“校闹”的建议》中举例称,2018年6月8日,四川资阳某中学老师杜某被家长舒某纠集的社会人员殴打,起因是杜老师曾制止舒同学在校“耍手机”“耍朋友”,家长对学校老师的管理不满,隐忍到高考后,“考后算账”。
对此,尤立增建议,将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法律落实到位。教师法第三十五条就有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司法机关要保证相关法律的“归位”,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是消除“学闹”、防止“伤师”事件发生的关键。
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倪健民
建立健全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长效机制
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倪健民委员提出了3个关于教师的提案建议,涉及农村教师和代课教师等问题。据了解,迄今全国还有近半数的省(区、市)依然没有制定当地妥善解决代课教师以及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致使不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一些已经出台的政策也存在补偿标准过低、民办代课教师需要补缴高额养老保险、教龄认定难等问题。
“各级地方政府是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责任主体。”倪健民委员建议,督促各地尽快出台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政策措施,并把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建立健全解决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长效机制。大力提高农村教师,特别是工作条件艰苦地区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坚决制止“有编不补”违规聘用代课教师的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临时聘用教师演变成为新的代课教师。
看,保障教师权益国家一直在努力
事实上,为了保障教师权益,国家一直在努力。近些年,不少政策及措施的实施都在为教师权益保驾护航。
——强化待遇和权益保障,提高幸福感
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教育部2019年工作要点在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方面指出,教育部提出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工作措施包括推动各级人民政府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发放,研制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
——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对于一线教师而言,中高级的评定是他们职业生涯的大事,有的教师辛辛苦苦一辈子,四五十岁还没熬上高级职称或者没有兑现真正的高级工资,这就为教育的神圣性蒙上了一层灰暗的色彩。人社部、教育部等一直以来都在为改善教师待遇而努力,2019年教育部在新春发布会上再次强调,要推动地方提高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从而实现能力强者、有经验者能够评上中高级、多评上中高级,打破传统中高级人数的限制。
——清理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继1月中旬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陈宝生部长表示今年要下大力气为教师减负、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后,2月15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新任司长任友群表示,今年将推进教师权益保障,出台制度性文件,明确地方责任,实行目录清单,规范各类检查、考核、评比、填表及各类社会性事务,清理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无关活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创设清静的教书育人环境。
——立法保障教师权益
2019年1月,教育部代表、专家学者、一线教师等30余人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了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这次座谈会详细探讨了教师法修订的目标指向、重点内容、路线计划等关键工作,这标志着教师法的重新修订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教育部2月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2019年将启动修订《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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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综合整理自人民网、新华网、教育部网站、背景教育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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