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私有制吗,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通俗易懂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6-10 04:46:13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私有制吗,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通俗易懂(1)

我国第二、三产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现状剖析

——基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摘 要】依宪弄清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现状,可通过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公布的从业人员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分布结构来反映。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第二、三产业所有行业的从业人员,减去在上层建筑领域的行业从业人员,对属于经济基础行业的从业人员在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中的分布进行系统的分析,可厘清2018年末我国第二、三产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结构和包括第一产业在内的全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在《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的重要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摇。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2】不言而喻,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主要体现为它们在国民经济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中的一定的成分占比。在全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成分的比重只有大于非公有制经济,才能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比重只有明显大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商和外商经济成分,才能发挥其主导作用。为了贯彻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有必要梳理分析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的相关数据。

我国国家统计局是统计和公布国民经济各方面数据的权威机构。为了弄清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现状,必须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尤其是利用好全国经济普查数据。2019年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唯物史观方法,重点分析这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数据,力求弄清目前我国第二、第三次产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基本现状。

一、利用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弄清所有制结构的科学根据

(一)有关从业人员的分布数据可以反映所有制结构

2005年,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在发布我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时曾明确公布,2004年末,全国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收资本总额的所有制结构——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分别占48.1%、7.9%、28%、7.3%和8.7%。【3】这比较清晰地反映出,我国当时由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构成的公有制经济,在全国第二、三产业中占比为56%,即占主体地位。但是,第二次到第四次的全国经济普查数据都没有公布相关产业的实收资本总额的所有制结构数据,我们是否仍然有可能弄清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现状呢?笔者认为是可以的。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揭示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质是物质生产领域的生产关系,这种关系不但体现在人们对生产条件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关系方面;而且体现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当时的形式必然总是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④方面,而这种人与人的直接关系显然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从业人员群体之中。因此,当今要用统计指标来反映全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关系,从前一方面看,在生产资料表现为资本一般的条件下,可以用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主体对企业实收资本的占有关系来表现。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正是这样来表现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从后一方面看,则可以用全社会从业人员在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济成分中的分布结构来表现。既然生产关系是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相互关系,而从业人员又是劳动方式和劳动生产力活动的能动主体,那么,“从业人员在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分布结构”,就可以反映出全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非但如此,从揭示资本拜物教形态背后的生产关系角度看,用从业人员的分布结构,甚至可以比用物质形态的实收资本的占比关系,更加真实地反映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比较详细地公布了全国第二、三产业“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几乎所有行业的从业人员,在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中的分布数据,这就有助于我们分析得出当前全国第二、三产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基本结构。

(二)对有关统计指标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1.分析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应撇开第三产业中属上层建筑领域的行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三次产业的划分”规范有如下解释。“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4】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5】2018年末,《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公布的全国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7255.8万人,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21067.7万人,【6】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为14931.2万人。【7】据此,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总数为53254.7万人。本文将在这些总量数据的框架下进行数量分析。

根据唯物史观,生产资料所有制属于包括生产和流通的生产总过程中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的范畴。因此,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的行业不宜纳入所有制结构的分析范围。在上述第三产业中,“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行业,所以在分析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时,需要把这些行业的数据撇开。具体内容将在后面说明。

2.对现行有关统计指标的政治经济学分析。关于企业所有制,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指标概念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概念有一定差别。这是经济现象与经济本质在概念上的差别。为此,按后者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规定,分析企业从业人员所有制结构,有必要对有关统计指标做一些规定性说明。

中国统计年鉴的“统计指标解释”如下。“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共同出资,每个*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其他企业:指上述企业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8】

这里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上述“统计指标”进行分析。“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无疑属于公有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其中既有共同出资、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公有制因素,又有社会个人投资和按股分红等非公有制关系因素,因而属于过渡性经济形式的企业,但是,只要坚持职工共同投资为主,在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的关系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就基本属于公有制企业,为此,本文把它纳入公有制企业范畴。“联营企业”,其中相同公有制性质的企业联营,应属于公有制企业,而“其他联营企业”,可能有公、私企业的联营,其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取决于哪种性质的企业为主,因现实中公私联营企业并不常见,这里把联营企业视为公有制企业。这样,在以下制表和论述中,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中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都纳入“公有制”。这意味着,本文的公有制含有一定的非公有制“水分”。这固然不能准确计算公有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但可以避免夸大私有制成分。

上述“统计指标”中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也是过渡性的经济形式。如果公有资本控股(包括实际投入的公有资本或股本占50%以上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那么可以视为公有制企业;如果私人资本控股,则视为私有制企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没有公布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投入的实收资本数据,也没有公布公有资本控股还是私人资本控股数据,所以只能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归为“混合所有制”。同时,在所有制结构的分析中,把混合所有制中的公有资本控股公司和私人资本控股公司视为各占50%。这样考虑,一方面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另一方面,从实际情况看,混合所有制中私人控股公司占较大比重,只估算私人资本在股份公司中占50%,可避免夸大私有制成分。在缺乏准确数据情况下,只好暂且这样估算。为了避免概念混淆,在以下制表和论述中,把“公有制”和“混合所有制”中的公有制成分相加之和,统称为“公有制经济”。

“统计指标”中的“私营企业”明显属于私有制;而“其他企业”主要“指上述企业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比重显然很小,其中可能包含的公有制成分就更小,可归于私有制企业。同样,本文将混合所有制中的50%视为私有制。“港、澳、台商和外商企业”明显属于私有制。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将“私营企业”“其他企业”与“港、澳、台商企业和外商企业”分别列出,是因为前两者属于“内资”,而后者是中国大陆范围外投入的“外资”。两者数据分列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区分国民资本与其他资本规定。在以下的制表和论述中,把“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中的私有制成分与“港、澳、台商和外商企业”相加之和,统称为“私有制经济”。

下面将根据上述关于统计指标的判定,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布的数据,分别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做行业分析,再对这两大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做综合分析。

二、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所有制结构现状

(一)第二产业各大行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

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建筑业两大行业。【9】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布的有关数据,这两大行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见表1、表2。

表1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所有制结构 (人数单位:万人)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私有制吗,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通俗易懂(2)

【资料来源:本表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表3—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数据计算制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后面有附加注释:“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此,表中的数据也作同样处理。】

表1显示,在工业企业从业人员中,公有制经济占比为2.2%+(29.2%×50%)=16.8%。私有制经济占比为(29.2%×50%)+52%+16.5%=83.1%。公、私所有制经济占比之和为:16.8%+83.1%=99.9%,与100%相差0.1%。这种误差由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应当允许。

由于篇幅限制,除非有特殊情况,以下不再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公、私所有制经济占比情况做具体计算分析。

表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所有制结构(人数单位:万人)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私有制吗,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通俗易懂(3)

【资料来源:本表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表3—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数据计算制作。】

(二)第二产业所有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

综合表1和表2,表3展示了2018年末第二产业所有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

表3 2018年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人数单位:万人)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私有制吗,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什么通俗易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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