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表3的数据,有必要做一定说明。【10】以上表1、表2反映的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从业人员,2018年末为:工业11 521.5万人+建筑业5 808.9万人=17 331.4万人。但是,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从业人员”引言公布的数据,第二产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7 255.8万人,即比表格计算的数据少了75.6万人。换句话,如果以“引言”的数据为准,需要首先将表格公布的数据减去这个差额。
表3表明,在我国境内经营的第二产业法人单位就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中,公有制经济占比为:2.8%+32.9%×50%=19.25%;私有制经济占比为:32.9%×50%+53.2%+11.1% = 80.75%。
三、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所有制结构现状
(一)第三产业各行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布的第三产业各行业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在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中的分布数据,分别列表如下。
表4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人数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表4—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数据计算制作】
表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人数单位:万人,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表4—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数据计算制作。】
表6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人数单位:万人,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表4—8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数据计算制作。】
表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人数单位:万人,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