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发布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考试大纲是高考命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修订和颁布年度考试大纲是一项例行工作。公布如下:
总 纲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是高考命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是考试评价、复习备考的依据。《考试大纲》明确了高考的性质和功能,规定了考试内容与形式,对指导高考内容改革、规范高考命题都有重要意义。《考试大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参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而制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高考考试内容改革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突出考试内容的整体设计,科学构建了高考评价体系。高考评价体系通过确立“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这一高考核心功能,回答了“为什么考”的问题;通过明确“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四层考查内容以及“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四个方面的考查要求,回答了高考“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考试大纲》是高考评价体系的具体实现,也体现了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的成果和方向。
《考试大纲》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各分省命题省市在命题中都应当严格遵循的,是制定《考试说明》的原则依据。各分省命题省市在《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省市高考方案和教学实际制订《考试说明》。
本《考试大纲》的解释权归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生物
Ⅰ.考核目标与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3 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将课程标准的必修及部
分选修内容,确定为高考理工类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
理解能力
(1) 能理解所学知识的要点,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联系,形成知识的网络结构。
(2) 能用文字、图表以及数学方式等多种表达形式准确地描述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3) 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实验与探究能力
(1) 能独立完成“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的生物实验,包括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并能将这些实验涉及的方法和技能等进行运用。
(2) 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分析、解释,并能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
(3) 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运用观察、实验与调查、假说演绎、建立模型与系统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
(4) 能对一些简单的实验方案做出恰当的评价和修订。
获取信息的能力
(1)能从提供的材料中获取相关的生物学信息,并能运用这些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
关的生物学问题。
(2)关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与生命科学相关的突出成就及热点问题。
综合运用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生物学问题。
Ⅱ.考试范围与要求
生物学科的考试范围包括必考部分和选考部分,必考部分在课程标准必修模块的范围内,选考部分在课程标准选修模块 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模块 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的范围内。
必考部分的试题是考生必做的,选考部分的试题需要考生在规定的选考内容中选择。
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以知识内容表的形式呈现。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知识内容表中用Ⅰ和Ⅱ标出;实验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则用文字说明。Ⅰ和Ⅱ的含义如下。
Ⅰ: 对所列知识点要知道其含义,能够在试题所给予的相对简单的情境中识别和使用它们。
Ⅱ: 理解所列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能在较复杂的情境中综合运用其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评价。
生物知识内容表一
必 考 部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