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诽是贬义词吗,窃作腹诽什么意思

首页 > 教育 > 作者:YD1662024-06-26 09:25:48

封建社会的“以言获罪”

以言获罪,古亦有之,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加剧。

尧为帝时,尧设立一个大木于宫前,称为“诽谤木”,要天下臣民,将君主之过失、为政之不当全写在诽谤木上,以便为政者闻过而改。在当初,“诽谤”二字是正面的,是褒义词,而今天宫殿前的华表,即是由当年的“诽谤木”演化而来。

随着统治者们的权力越来越大,对于下面人提的意见也变成了一种罪状,“诽谤”从正面的褒义词变成了负面的贬义词,甚至还出现了“腹诽”之罪名。

汉武帝时,权臣张汤攻击大臣颜异心中有对朝廷不满,说颜异在心里暗暗攻击朝廷,被汉武帝处以死刑,罪名就是“腹诽”。还有权臣田蚡为了报复窦婴,向汉武进言窦婴心中不满朝廷,心中攻击朝廷,加上汉武帝对于手下大臣,不怕你贪,不怕你违法乱纪,就怕他对自己的不忠,因而以“伪造诏书罪”处死窦婴。这种“腹诽”罪的开创,助长了历代统治者可以随意定罪治人的流氓行径。汉武朝开启了历代统治者以“腹诽”惩治人们的滥觞,以流氓手段打击对手的卑劣行径。

最早以言获罪的记录在周厉王时期。《国语•周语上》载:“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王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今译:周厉王暴虐无道,国中的人指责他的过失。大臣召公告诉厉王说:‘老百姓受不了你的暴政了。’周厉王大怒,找来一个卫国的巫祝,用来监督指责他的人。只要把指责周厉王的人报告给周厉王,就会把指责的人*掉。从此再也没人敢说话了,即使在路上碰到,人们也只能用眼神来表示)。

“文字狱”是历代统治者为巩固自己政权打压知识分子的一种政治手段。秦始皇时,便有了“焚书坑儒”的糟糕范例。其实焚书的祖师爷还是秦始皇的先祖秦孝公。

历代“文字狱”的盛行,莫过于明、清二代。在明代,草根皇帝朱元璋忌人讽刺自己是“僧”、“盗”、“贼”,在大臣中的表章中出现有“生”(僧)、“道”(盗)、“则”(贼)之字样者,全部诛*之,有大臣都不知自己为何事而死,以言文获罪者不计其数,大臣们之性命常常如将晞之朝露,性命之存亡在顷刻之间。据说当时的大臣们上朝前均要与家人甩泪而别,不知晚上还能否活着回来。若晚上有幸返家,必与家人弹冠而庆,庆祝自己又多活了一天。朱元璋不光对活人如此,即使对于早已作古了的死人,也仍不放过。《孟子》中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残贼之人谓之一夫(独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君视臣之为手足,臣视君之为腹心;君视臣之为犬马,臣视君之为路人;君视臣之为草芥,臣视君之为寇仇”等文字,朱皇帝便勃然大怒,恨恨地说道:“便此老在今日,宁有免耶(如果这老家伙在今天的话,我还让他活吗)!”并取消了孟子配享孔庙的资格,把孟子的塑像从孔庙中丢了出来。连《孟子》中的文字也大肆进行了修改。

至清代,清统治者继承明代统治者文字狱的遗风有过之而无不及。乾隆忌汉人书中多有和本朝相悖的言论,便以秦始皇为榜样,大肆焚书,中华文明又一次遭受到了空前的浩劫。康、雍、乾三朝,以言文获罪的案例层出不穷。如函可的《变纪》书稿案、冯舒《怀旧集》案、张绪彦的诗序案、庄允城、朱明佑的《明史案》、戴名世的《南山集》案等等,真是数不胜数。及至国民党时期的蒋介石政权,更是比他前朝的老师们有过之而无不及。不少进步书店被查封,酒肆和公共场所因惧怕以言获罪,均在醒目处贴上“莫谈国事”的字条。当时以言获罪之程度可见一斑。

为什么“以言获罪”的怪相在中国封建社会长久不衰呢?究其原因是封建统治者们的心虚所致。他们既要干有悖人民权益的事,然又害怕人民的指责与议论,因而用权力和刀剑来对付人民的笔杆与嘴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道理,没有一个统治者不知道,但所有的统治者又不遗余力地防民之口。他们一边高喊着言论自由,又一边大兴文字狱。历朝历代的志士仁人,前赴后继地争取着言论自由,然言论自由,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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