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不是法学家,但他发明了一项奇特的罪名,足以让他名垂法史。这个罪名现在已经没有了,叫“腹诽罪”,又叫“腹非罪”,这两个词语看上去风雅,沾上却要命。腹诽就是“你肚子里骂我也是罪”。这里的“我”当然不是你我,也不是张三李四,而是专指皇上。
在《酷吏传》里有个人物叫张汤,善于拍皇上的马屁。有一次,汉武帝与张汤用白鹿皮制造了货币,问大臣颜异有什么看法,颜异是个直筒子,有什么说什么,他说这样不好,扫了武帝的面子。这张汤与颜异是两头叫驴,搁不到一个槽里,皇上对颜异不满,对张汤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儿。恰好有人告发颜异,张汤二话不说就把颜异拿下,拿下之后开始找颜异的把柄,张汤这么做在汉代都是合法的,是“制度给了他权力”。
找来找去张汤就找到了一个。有一次颜异与客闲谈,客人认为现今的法令很不好,颜异没发表意见,只是噘了噘嘴。张汤以此为由向武帝告御状,说颜异见法令不好,却不肯进谏,只是心里不满。法令是皇上制定的,对法令不满就是对皇上不满,应当*头。武帝想起“白鹿皮”的事,余怒未消,当即恩准,颜异就成了“肚子骂人”丢了脑袋的第一人。可见,在英明领袖汉武帝的领导下,臣民只有拍马屁的自由,没有不拍马屁的自由,盖不拍马屁的自由就是沉默的自由,沉默的自由到现在还在纸上作“宰予昼寝”呢。
自此,大汉朝就有了“腹诽罪”。这是法定主义下的罪名,但这个罪名的认定是用莫名其妙的方法,所以效果比擅断主义还要命。有人说,这张汤太不是东西,没有他的搬弄武帝未必能想出这么个罪名,可是没有武帝的乾纲独断,拍板定夺,这个罪名也写不进法典里去。虽然我厌恶张汤,但还是认定他只是敲边鼓的角色,“腹诽罪”的发明权还得归于英明神武的汉武帝。
大约大臣们自己也吃不消,动不动就被政敌以腹诽罪为名抄家*头.弄得统治者自己都神经衰弱、人人自危.也不符合大汉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所以没实行多久就被废除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项罪名被废除的那天,满殿的大臣都要摸摸脑袋,长出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