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仲蒙《困学纪闻》
宋代学者对“赋”、“比”、“兴”的看法基本都是从艺术表现方法的角度来探讨的。如李仲蒙认为:
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9]
李仲蒙的分析从文本出发,重视其中的情感蕴藉,言“赋”、“比”、“兴”三义而不离“情”字,可以说是他的一大特色。在我看来,他对这三者的审美体验是很微妙的。“赋”之摹物而尽情,“比”之索物而附情,“兴”之由物而动情,精炼而形象地展现了“赋”、“比”、“兴”三者对于物与情的触发方式。
但是仔细品味又不免觉得这种分析有些过于主观,过于情感化,字句间难以把握,而缺少一定的理性与客观。
可见“情”与“物”是他所认为的“赋”、“比”、“兴”三者之间的枢纽所在,那么我们可以想见,如果《诗经》中同一篇章中事物一致或相似,情感基调又相同,那么出现“赋而比”、“赋而兴又比”的现象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郝敬《毛诗原解·序》
晚明时期著名经学家思想家郝敬在《毛诗原解·序》有言:
诗始于兴。兴者,诗之情。情动于中,发于言为赋;赋者,事之辞。辞不欲显,托于物为比;比者,意之象。故夫铺叙括综曰赋,意象附合曰比,感动触发曰兴。[10]
明人郝敬的想法很是奇特,他认为“兴”即为“情”,“赋为事辞而“比”为托辞。这种说法倒是跟以往学者的观点毫不相同。虽说另辟蹊径的勇气可嘉,但是他的观点也令“兴”超脱于“赋”和“比”之上,成为一种诗的情志,这种理解打破了三者在地位、功用和实质上的平衡,令人觉得新奇却也不免质疑。
但是他对三者之间关系的把握还是有其合理性的。“兴”由情而起,直言心中情即为“赋”,婉转托物比拟就是“比”,从“情”到“辞”再到“象”,三者之间经历了一种递进的关系,这和朱熹“赋而比”、“赋而兴又比”的说法起了一定的呼应,也证明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
(三)刘熙载《艺概·赋概》
清朝文论家刘熙载对南朝梁文论家钟嵘的看法表示赞同,并在其《艺概·赋概》中曾说道:
《风》诗中赋事,往往兼寓比兴之意,钟嵘《诗品》所由,竟以寓言写物为赋也。赋兼比兴,则以言内之实事,写言外之重旨。[11]
由此进一步提出了“赋兼比兴”的观点,这也是清代经学研究领域的一抹亮色。
然而将“赋”、“比”、“兴”三者交织在一起理解,还应该聚焦在具体的文本上。不论是分析三者的区别还是联系,主要还是为了更好地进行剖析原文并应用到实际的文学创作中去。而南宋朱熹在《诗集传》中也提出了“赋而比”、“赋而兴”、“兴而比”、“赋而兴又比”等说法,显然是对刘熙载对“赋”、“比“、“兴”的判定有一定影响的。
三、宋学主要观点——以朱熹为代表(一)回归文本的宋学
自南北朝文学理论的繁盛以来,唐代也多学者开始从文学角度来解读诗经,从而更加细致地考察“赋”、“比”、“兴”的定义。宋朝学者对《毛诗序》的批驳,对汉儒取义比附政治教化的说诗风气的批判,也让他们对《诗经》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和认知。
从文本的角度来解读《诗经》,从艺术表现手法的角度来考察“赋”、“比”、“兴”,不仅促使《诗经》从政治美刺诗转向一般抒情诗,更使得《诗经》作为一部文学性作品的独立地位得到了彰显。
因此从上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宋学之后大部分学者还是沿着尊重文本加以考量的方向对《诗经》进行研究和理解的。而朱熹作为宋学的集大成者,在“赋”、“比”、“兴”的定义上还是造诣颇深的。
朱熹将“赋”、“比”、“兴”视作“三经”,认为三者是创作诗歌的必要条件与要素,没有它们也就无法作诗,进而无从解诗。[12] 可见三者之于《诗经》之重,之于后世诗歌创作之重。
(二)《诗集传》的范例释义
南宋理学大家朱熹在其所著的《诗集传》卷一中,分别对“赋”、“比”、“兴”做出了如下的定义:
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赋者,铺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13]可见他将三者定义为三种不同的修辞方法。
“赋”是直接叙事,这个理解起来还比较容易。“兴”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谓的“起兴”手法,这个也得到了普遍认同,不难理解。
那么“比”所谓的“彼物比此物”究竟是比喻、比拟还是比较呢?“物”与“物”作比,那又包不包括情感呢?具体到“比”“兴”之间的异同又有没有细分呢?从朱熹其他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尝试着找到一些相关的阐述。
(三)《朱子语类》比兴分析
在朱熹所著的《朱子语类》卷八十之中,他从文学的角度对“比”和“兴”进行了较为精细的划分。他认为:
比是一物比一物,而所指之物常在言外。兴是借彼一物以引起此事,而其事常在下句。但比意虽切而却浅,兴意虽阔而味长。[14]
更有相关的示例分析,如:
说出那物事来是兴,不说出那物事是比。如‘南有乔木’,只是说个‘汉有游女’;‘奕奕寝庙,君子作之’,只说个‘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关雎》亦然,皆是兴体。比底只是从头比下来,不说破。兴、比相近,却不同。[15]